对于因员工持续旷工而需解除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事宜,通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以及用人单位内部所订立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指引和管控。
具体而言,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首先在法律规定上,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当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时,用人单位有权依照该法行使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力。
然后,在考虑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方面,许多企业都会在其内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员工旷工的天数,如连续旷工达到15日或者一年之内累积旷工达30日以上,用人单位便可依法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另外,部分企业也可能将连续旷工3日或者累积旷工10日以上视为解除劳动合同的触发条件。
然而,我们需要明白的是,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仅仅取决于员工旷工的天数,同时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并且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经过合法程序制定且已经向全体员工公示。
因此,关于员工旷工多少天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问题,需要结合用人单位的实际运营状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进行综合判断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连续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原则上讲,员工连续缺勤达三个工作日则可由雇主依法行使解约权。
在此情况中,缺勤行为被归类为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受阻事件。
关于员工缺勤天数达到何种程度便可触发解雇决定,这取决于各用人单位所制定的具体规章制度。
然而,依现行法律条文,当员工严重违犯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时,单位是有权利依法与之解除劳务关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连续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