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可予多次抵押操作。
抵押当事人必须保证所担保的所有债权总额不得超过其所拥有之房地产的市场价值。
在完成财产抵押之后,倘若该项财产的实际价值超过了其作为担保物件对上述债权人承担责任的剩余额度,便可继续对此财产进行二次抵押,但是其总金额仍需控制在剩余价值范围之内。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将已经设定过的抵押情况告知抵押权人。
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房地产抵押后,该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余额部分。
二、房产证能抵押给个人吗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定下的条件之下,房地产所有权证书是可以向私人进行抵押的。
具体来说,以下几点是房地产抵押所需满足的必备条件:
首先,作为抵押实体的房产法人需要拥有对该房地产所有权证书的完全处分权;
其次,抵押主体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责任能力之人;
以及抵押人需有固定居所及长期居住户籍;
再次,抵押人必须具备按时偿还银行贷款之财务实力;
同时,建筑物之原始年龄要求应当与现行法律规定相吻合;
第四,抵押物的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需明确无误且符合公开上市交易之资质标准;
最后,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上所载明的房屋实体必须真实存在,且必须附带着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文件和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
如出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禁止抵押事项,则不能实施房产抵押。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产证能抵押几次”,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