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公积金满多少才可以贷款
在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且未出现过间断的情况下,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具体而言
1.个人住房公积金高额缴纳者,其贷款额将不得超过四十万元;
如同时具备补充住房公积金,则上限为五十万元。
若属夫妇两人均拥有较高公积金账户余额,则其贷款额最高可达六十万元;
若仅有其中一方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则该家庭的贷款额最高可达七十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贷款金额限制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在相应的限额内。
2.对于二手房的购房情况,可用于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十五倍;
而对于新房的购房情况,可用于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则是公积金账户余额的二十倍。
3.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
{【每月公积金缴存额度/(个人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每月公积金缴存额度/2】×40%-其他月还款}×贷款年限。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二、住房公积金是什么制度
我国住宅公积金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房产保障措施。
其本质上是由国家行政机构、国有独资/合资经营企业、城镇社区所有制企业、外资合作经营企业以及城镇个体经营企业等各类企业和各类事业单位为其在岗工作人员设立的一个长期的住宅储蓄基金账户,这些在岗员工可以通过这个账户来申请进行购房、新建、重建、大型维修等不同类型的家庭房产建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住房公积金满多少才可以贷款”,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