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可以协商解约吗

最新修订 | 202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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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企业欲与孕期女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应依法给予经济赔偿。赔偿金额根据员工在该企业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薪水的赔偿。月薪指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此举既合法又合理,体现了对女员工权益的尊重和保护。
孕妇可以协商解约吗

一、孕妇可以协商解约吗

如企业欲与处于孕期之女性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此举无可厚非,然而必须依法履行经济赔偿责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经济赔偿需依据该名劳动者在当前所在单位实际工作年限而定,每满一年须向其支付相当于一个月薪水的款项作为标准。

同时,有关“月薪”之定义,系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十二个月内,该名劳动者所获得的平均收入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孕妇可以不可以离婚

如果您作为孕妇寻求法律建议,我很乐意告诉您,孕妇完全有权提出离婚。

然而,有人可能会问,男方是否能够像拥有同样权益那样向法院提出离婚?实际上,根据我国现行及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规定,男方在此时间段内不得主动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但若女方认为存在离婚必要或法院特别认为需要接受男方诉求时,则不受限制。

允许双方通过和平协商达成离婚协议离婚也是合法途径之一。

具体而言,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当夫妻双方均明确表示愿意离婚,便应先拟定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和备案。

至于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此阶段中,包括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以及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原则上不应提出离婚。

当然,如女方坚持离婚意愿或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处理男方的离婚请求案件,仍可依法判定。

请知悉以上法律规定,以便做出最符合个人情况的判断与决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温馨提示】并不是每种情况都是客观一致的,一个同类型的答案能够解决我们遇到的85%法律风险。

但真正的解决方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复杂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针对性解答!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孕妇可以协商解约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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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一般不能解除怀孕女职工。
  法律法规一贯重视对女职工特殊权益的保护,对解除怀孕女职工,有很多限制性的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劳动合同法》对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作了更加严格的特殊保护,明确用人单位不得依《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即使女职工存在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重新调整工作仍不胜任工作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或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并无法协议一致、经济性裁员等法定可以解除的情形,只要她处于“三期”内,用人单位均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强行辞退处于“三期”的女职工,就属于违法解除。
  
二、怀孕女职工不是一定不能解除。
  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并非万能的。对处于“三期”内的女职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严格限制用人单位适用非过失性解除或经济性裁员,但并未限制用人单位适用过错性解除。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处于“三期”的女职工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仍然有权依法解除: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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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也就是说,怀孕女职工如果符合过错性解除的相关法定条件,用人单位仍有权依法解除。
  
三、违法解除怀孕女职工的法律后果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首先要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恢复原状”,不能让用人单位从违法行为中获益同时,考虑到实际情况,应尊重劳动者是否继续劳动合同的选择。
  因此,如果怀孕女职工权衡利弊,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如果怀孕女职工不想或者不愿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解除或者终止,但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赔偿金。关于赔偿金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为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
  本案中,经调查了解,唐某被某公司单方解除合同缺少法定理由。镇江市总工会与唐某所在公司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多次沟通,严肃地向该公司指出,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唐某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劳动权益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用人单位不得与她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也不得终止唐某的劳动合同,必须延续至唐某的孕期、产期、哺乳期满。如唐某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话,公司应当继续履行,如唐某不要求履行的话,经济补偿金要按两倍的标准支付。经过镇江市总工会的多次调解,该公司最终愿意补偿唐某6个月的工资。
  法规链接: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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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一般不能解除怀孕女职工。
  法律法规一贯重视对女职工特殊权益的保护,对解除怀孕女职工,有很多限制性的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劳动合同法》对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作了更加严格的特殊保护,明确用人单位不得依《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即使女职工存在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重新调整工作仍不胜任工作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或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并无法协议一致、经济性裁员等法定可以解除的情形,只要她处于“三期”内,用人单位均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强行辞退处于“三期”的女职工,就属于违法解除。
  
二、怀孕女职工不是一定不能解除。
  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并非万能的。对处于“三期”内的女职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严格限制用人单位适用非过失性解除或经济性裁员,但并未限制用人单位适用过错性解除。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处于“三期”的女职工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仍然有权依法解除: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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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法解除怀孕女职工的法律后果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首先要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恢复原状”,不能让用人单位从违法行为中获益同时,考虑到实际情况,应尊重劳动者是否继续劳动合同的选择。
  因此,如果怀孕女职工权衡利弊,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如果怀孕女职工不想或者不愿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解除或者终止,但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赔偿金。关于赔偿金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为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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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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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朋友想要咨询一下,关于孕妇抚养权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的?因为他的一个邻居怀孕期间想要离婚。
[律师回复] 立协议人:
  甲方:性别:男出生年月:
  住址: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乙方:性别:女出生年月:
  住址: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甲、乙双方经_________登记双方自愿离婚,现就离婚后对子女_________的抚养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女儿/儿子_________现年_________岁,归_________方抚养。
  
二、
  
1.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_________方每月付给_________方_________元作女儿/儿子_________的抚养费(直至十八岁)。
  
2._________的学杂费每年甲、乙双方各交一学期(注:甲方交上学期,乙方交下学期,直至交到_________不愿读书为止)。
  
3._________十六岁后随父随母由自己选择。
  
三、女儿/儿子_________的医药费,在_________元以内由抚养方先垫付,凭票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超过_________元,由抚养方通知未抚养方,双方共同承担。
  
四、_________年以前的教育费、医药费、生活费,均已由_________方负责,再不计算。
  
五、望双方共同遵守,否则一切责任概由违约方负责。
  子女抚养协议书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此协议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朋友在怀孕期间要和老公离婚,帮朋友问问,孕妇离婚协议书范文,好让朋友心中有数,尽早做打算。
[律师回复] 男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女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双方于 ×年×月×日在×市×城区(县)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婚姻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1、双方有一未出生的儿子/女儿,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2、男方/女方(注:指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儿子/女儿随其生活或娱乐。如临时或节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儿子/女儿十周岁以上时,探望权的行使应尊重儿子/女儿的意见,不可强行按本协议执行。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四、离婚后住房的安排:
  男方住:××××××
  女方住:××××××
  
五、其他协议事项:××××××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
  男方:×××(签章) 女方:×××(签章)
  ×年×月×日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以上是孕妇离婚协议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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