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遭遇开发商延期交付房产且未对违约事宜设定违约金条款的情况下,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参照该解释中提及的在逾期交付使用的房屋期间,由有关主管部门公开或由具备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做出的同区域、同类型房屋租金标准来定夺赔偿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二、开发商没按时办理房产证具体如何办?
若您遇到这样可能因为开发商未能依约及时办理房产证的情况,我们首先建议您拨打电话与开发商取得联系并询问具体缘由,以便双方能够坐下来进行深入友好的协商沟通。
在该过程中,如若您的买房合同对于拖延办理按揭房贷的违约金有约定的,我们建议您遵循合同约定来处理这一问题;
如果没有或者约定不够明确,我们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所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相关标准,来为您提供参考性的意见。
在此基础上,若经过清晰而礼貌的催告后,时间已过了合理期限且对方依然未能满足合同要求进行房产证的办理,那么您也有权选择行使合同中的解除房屋买卖条款。
而关于这个过程的合法性,根据我国《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第三十四条规定:
“房地产开发公司应提前即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前,按照项目需求授权具备房产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实地测绘,同时将测绘结果提交至地方政府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以此作为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基础。
”此外,我国法例还规定,房地产开发商需在商品房正式交付使用之后的60天之内,将所有需要他们提供给地方政府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必要文件和资料提交至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此外,房地产开发商亦应积极支持并协助商品房购买者完成包括土地使用权变更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等多项手续。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3、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开发商没盖违约金,如何追责”,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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