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大部分都会坐牢吗
刑事拘留并不等于必然会面临牢狱之灾。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依照该法律第八十六条所述,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后需于二十四小时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必要的审讯工作。若发现因存在不可拘留情形,须立即将其释放,同时向其发放相应的释放证明文件。因此,拘留仅仅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最终是否会面临牢狱之灾还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司法机关的公正裁决予以判断。若案件证据确凿、被告人确实犯下罪行,则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其他相应的刑罚;反之,若证据不足或者被告人无罪,则可能会被释放或者宣判无罪。因此,我们无法简单地认为所有的刑事拘留者都会面临牢狱之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二、刑事拘留大多都会判刑吗
并不必然导致量刑判决。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刑事侦察强制措施,与最终由法院判定的判刑结果并无直接关联性。通常情况下,当犯罪嫌疑人遭受刑事拘留时,公安机关将继续展开调查工作,如若侦查机关认定并未存在任何犯罪事实,便可立刻解除对其实施的刑事拘留。具体而言,以下几个方式可能相互交织:
1、在侦查过程中或侦查工作完成之后,若侦查机关判断涉案人员行为不构成犯罪,或是不应受到刑事追责,即可决定撤销案件处理;
2、待侦查材料移送至公诉机关审查起诉后,如果公诉机关认为行为人不构成犯罪,亦或是不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的,经审理批准,可予以不起诉结论;
3、若案件已提交至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经过严谨的审理程序,法庭若认为行为人不构成犯罪,或是不应承担刑事责任的,便可作出宣告无罪或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裁决。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在我国境内,刑事拘留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道环节,并不代表被拘留之人将必然面临牢狱之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各级公安部门须在对犯罪分子实施拘留之后的24小时期限之内展开细致的审讯工作,若有必要,可予以临时释放。至于最终是否会锒铛入狱,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性质及审判结果。假如案件证据充足且指向明确,那么涉案人员便有可能会受到法律制裁;然而若是证据链条存在疑点或者无法证明其犯罪事实,那就有望获得释放。所以,我们不能武断地认为所有被拘留者最终都将承受牢狱之苦。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