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没上保险怎么起诉

最新修订 | 2024-07-18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关于贵司未缴员工社保,此情况属劳动仲裁范畴。确认劳动关系是关键,可参考凭证包括:工资支付记录、社保缴纳记录、工作证、招录记录、考勤记录及证人证言等。请贵司及时补缴社保,确保员工权益。
上班没上保险怎么起诉

一、上班没上保险怎么起诉

关于贵司未为员工缴纳社保这一事项,此种情形已属于劳动仲裁部门的受案范围之内。要明确的是,仅需确定双方之间确实存在劳动关系即可。在确认双方劳务雇佣关系方面,您可以参考以下几种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者相关记录(如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以及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所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录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人证言等。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上班没上满一个月工资怎么算

员工若未能连续工作满一个月,其薪资则按照实际上班天数来进行结算,并依据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相应标准进行计算。在劳动合同终止之时,应将所有工资一次性全额支付给员工。若是劳动合同中对此事并无明文规定,那么雇主和员工可再次协商确认;如双方协商仍存在分歧,则需参照集体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执行;若既无集体合同又无相关规定,则应实行同工同酬原则。对于处在试用期内的员工,其薪资水平不得低于雇主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也不能低于公司内部同岗位最低档次工资或劳动合同所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若雇主故意拖欠克扣员工工资,劳动行政部门有权依法要求雇主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欠款;若逾期仍未支付,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雇主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之间的标准,额外支付给员工赔偿金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

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关于贵公司未能足额缴纳员工社会保险的问题,该情况确实属于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之内。为了确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真实有效的劳动关系,以下是您可以参考并用于证明的关键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作证件、招聘与录用档案、员工出勤记录以及相关主体的证言证词等等。我们强烈建议贵公司尽快对拖欠的社保进行补缴,以充分保障每一位员工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89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上班没上保险怎么起诉
一键咨询
  • 144****64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0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8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3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3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0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4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6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0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1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2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1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7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5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5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宿迁156****4472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52****177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81****642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国庆节上班有没有加班工资?
国庆节上班显然是有加班工资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国庆节上班的按照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标准,发放三倍的加班工资,另外对于周末加班的也可以发放两倍工资,工作日加班的发放1、5倍工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闺蜜在一家医院做护士经常夜班值班,我害怕身体挺不住,我们对这方面不太清楚,问一下律师夜班值班能否算加班
[律师回复] 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老公爱打牌不上班怎么起诉离婚?
老公爱打牌不上班可以在书写诉状时候向法院起诉离婚,但是在一般的情形下,丈夫打牌不上班是不能构成离婚的理由的,若是想要离婚,必须得是夫妻感情一起破裂,若是以打牌为由离婚,法院很有可能并不会受理此离婚案件。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下班后加班算不算加班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下班后开会算加班吗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理论上大概念的加班,包括加班、加点。加班是指劳动者按单位要求,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从事工作。加点,是指在标准工作日以外继续工作。周末会议、业务交流应该属“加班”。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上述规定,职工有权拒绝加班。可见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其加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9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周六上班却没有加班费怎么办
周六上班却没有加班费可以与单位协商支付,协商不成的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公司违反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应该支付加班费,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没签劳动合同但是一直上班交五险怎么办?
按照现行司法解释,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所以,针对上面这个部分劳动仲裁时效已过。仲裁不会受理,上法院起诉针对这个事项会被裁定驳回。
10w+浏览
自愿加班加班是强制加班还是强制加班
[律师回复] 工厂强制性加班是不合法的。 根据《劳动法》以及 《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家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对用人单位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需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延长工作时间。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9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没做工伤鉴定能上班吗?
可以的劳动能力鉴定可以一边做一边上班,但是可能影响你的停工留薪期。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10w+浏览
工伤赔偿
面试时说加班,不加班,上班了之后天天加班。
[律师回复] 可以拒绝加班,并向劳动监察投诉。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排除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征得劳动者同意,且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知会主管或者安排加班的管理人员即可。对于用人单位超标安排加班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有劳动监察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律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89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纠纷 > 上班没上保险怎么起诉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