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受伤了,公司要承担什么赔偿
在员工遭受因工导致的伤害事故后,工伤保险待遇中重要且主要的补偿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医疗费用的支付;
第二,向员工支付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此项金额为该员工自工作开始后的七到二十四个月的个人平均工资水平;
第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情况将依据受伤员工所属地区的工伤法规进行确认,并于员工结束劳动关系之际予以发放;
第四,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同样遵循上述原则,于员工离职境内进行发放;
第五,岗位停工期间的薪酬,即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认定通知确定的相应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员工受伤老板不告诉单位名称是怎么回事
倘若您作为员工在施工过程中遭受伤害,而雇主却未告知其具体公司单位,此时您可考虑向所在地劳动监察机构提出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将对该工地展开详细调查,以获取所涉用人单位的准确信息,之后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强制该用人单位承担起应有的责任。
如若因此次工伤导致的身体损伤严重影响到正常的工作能力,您还有权向该用人单位请求进行工伤鉴定以及享有相应的赔偿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予承认,您还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发起劳动纠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员工受伤了,公司要承担什么赔偿”,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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