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责任险不给雇员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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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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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职工遭遇不合理对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亦可与雇主协商补交工伤保险费用。解除雇佣关系后,劳动者应尽快搜集证据,并在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诉,以维护自身权益。劳动者需积极行动,了解自身权益,确保合理对待,不得拖延维权时机。维护劳动权益,共建和谐劳动关系。
雇主责任险不给雇员怎么办

一、雇主责任险不给雇员怎么办

在职工人若在职期间遭遇用人单位不合理对待,可向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寻求法律援助;亦或与用人单位进行积极磋商,谈判争取为其补交应缴付之工伤保险费用。而当劳动者已从原雇主脱离雇佣关系之后,应及时搜集相关证据以备万全,并在一年的维权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申诉,以此解决相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雇主责任险误工费怎么赔

雇主责任险主要涵盖以下赔偿项目:

首先,对于因伤亡导致的死亡赔偿金额;

其次,当雇员因为从事保险条款明确规定的被保险人的相关工作时,遭受意外伤害或者职业性疾病导致了身体残疾和死亡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按照法律对被保险人所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进行额度以内的支付。

另外,还包括雇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误工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医疗救助费用等方面的补偿。保证在保险期限内,只要满足上述情境,保险公司会在理赔责任范围内按照约定进行相应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当员工遭受不当待遇时,可以选择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的帮助。另外,也可以尝试通过与雇主商议,补充支付工伤保险费用来解决问题。在结束雇佣关系之后,劳动者应当迅速收集相关证据,并在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申诉,以此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劳动者,我们需要积极主动地去了解和掌握自身的权益,确保得到公正、合理的对待,同时不能错过维权的最佳时机。为了维护劳动权益,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尽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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