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家庭唯一住房和第二次改善性住房,我们有一些税收政策上的优惠信息供您参考:对于面积在90平米及以下的家庭唯一住房,无论是首套还是第二套,均可享受税率仅为1%的契税优惠;而面积超过90平米的家庭唯一住房,则能享受到税率最低1.5%的优惠。
至于第二次改善性住房,只要其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即使已经拥有关爱的家,也同样可以享受到税率仅为1%的优惠;如果面积大于90平方米,那么税率将上升到最低2%。希望这些资讯能够帮助您更好地规划和预算自己的购房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二、房产证办理期限是多长
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后的六十个工作日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将所有涉及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所需的资料提交至所在城市或地区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与归档。在此过程中,房地产开发企业有责任并积极协助商品房购买者顺利完成土地使用权变更以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相关手续。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商品房正式交付给业主投入使用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优先选择具备房产测量资质的专业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全面的测绘工作,并将测绘所得的数据及结果上报至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以便于后续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工作。同样地,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后的六十个工作日内,房地产开发企业也需将所有涉及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所需的资料提交至所在城市或地区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与归档。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在购置家庭的唯一住房或者进行第二次改善居住环境的房屋交易中,政府提供了一系列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具体而言,对于面积小于等于90平方米的房产,无论是首次购买还是再次购买,其契税税率均为1%;而当房产面积大于90平方米时,契税税率则降至最低1.5%。对于第二次改善居住环境的房屋交易,如果房产面积小于等于90平方米,契税税率同样为1%;但若房产面积大于90平方米,契税税率将降低到最低2%。因此,我们建议您在制定购房预算时,充分考虑并合理利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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