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一、个人缴内养老金没领取死亡,如何处理
当参保人在享受养老保险权益期间不幸去世时,其在个人账户中所累积的养老资金将可由合法继承人予以继承;
此外,其直系亲属还可依法申请并获得相应的丧葬补贴及抚恤款项。在此过程中,参保者在购买基本养老保险时,其资金会依照规定分别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以及个人账户之中。且需注意的是,尽管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无法被视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但个人账户内的余额则属法定可继承之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个人缴纳医保多少钱
根据我国医保政策的相关规定,个人须缴纳的医保费用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当企业为其雇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时,参保人通常需要按照2%的比率进行缴费。
其次,若个人作为自由职业者向所在地社保机构自主缴纳社会保险费,则应依照当地政府设定的缴费基数,按一定比例予以缴纳。
然而,各个地区对这部分基数和缴款比例可能会有所差异,故最终应以实际规定为准。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