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乃是指行为人为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在签署、履行各类合同之过程中,通过制造虚假事实、隐瞒实际情况乃至设定圈套等诸多方式,诱骗对方当事人交付财产的一种严重违法行为。关于合同诈骗罪的认定标准,具体如下所述:
首先,行为人怀揣着明确的诈骗意图;这个意义上的诈骗意图,特指行为人明知其所做出的陈述存在真正的谎言,可能使他方误入歧途,但依然抱有期待或者放任其产生的这种不良后果的心理状态。
其次,行为人行施了欺诈性行为;这是指行为人有意地编造虚假事实或者掩盖实情,致使他人迷失在错误判断之中。编造恶意谎言以及隐藏实情,分别构成了欺诈行为的两种不同类型。
再者,被害人因遭受欺骗而陷入错误观念;这里所谓的"错误观念",其实就是指对于某些合同条款以及其他相关核心事项存在理解上的误差。要构成诈骗罪,通常情况下必须证明被害人所产生的误解与行为人所实施的欺诈有所关联。
最后,被害人在误解基础之上做出了错误的意思表达;若非因为受到了欺诈行为的影响,被害人的意思表达并不会出现偏差,那么诈骗罪也就无从成立。这就意味着,被害人的意思表达与行为人的欺诈行为之间应该存有明显的因果关系。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租的门市拆迁商户赔钱怎么算
在出租过程中,若商铺遭遇了拆迁问题,则其所能获得的补偿款项种类繁多,包括商铺本身价值的补偿金、搬迁费用、安顿费用以及由于停产停业所导致的经济损失赔偿等等。
然而,关于如何对上述各类补偿款项进行划分,涉及到商铺的所有权人和承租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基于此种情况,双方需开展充分且深入的讨论和协商,以达成合理的分配方案。如果在租赁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那么便可依据该合同条款来进行具体的分割操作。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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