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没上班怎么办失业证

最新修订 | 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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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若您未在单位工作并自行承担社保费用,可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开具证明申请失业证。若有工作经历,可向原雇主请求提供离职证明,并通知社保经办机构。雇主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需在15天内上报社保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人员需持相关证明尽快前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一直没上班怎么办失业证

一、一直没上班怎么办失业证

若您当前并未在任何单位工作,而是一直作为灵活就业人士自行承担社会保险费用,可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开具相关证明文件来申请失业证。如果贵方曾经有过工作经历,也同样可以向原雇主提出请求,请他们提供离职证明,同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知该员工已离开单位。义务在递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后,须将此员工的名字在15天内上报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人员则需持单位为其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尽快前往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二、一直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这合法吗

在这种情况下,雇主拒绝与其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

根据法规要求,雇主应按照经济补偿额度二倍的比例向败诉员工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从开始使用该劳动者那天起便已经建立了实际的劳动关系,这时理应立刻签订正式书面劳动合同,且最迟不得超出一个完整的月份时间。若劳动者故意拖延至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仍未签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于此时对其进行解聘并不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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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被车给撞上了,现在重伤住院,无法继续工作生活,要求对方给赔偿误工费,误工费直接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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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误工费的定义及计算标准
所谓误工费,是指交通事故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而就医治疗或休养期间,因其无法进行生产劳动和获得报酬所产生的实际损失,包括当事人因此而未获得的工资、奖金、津贴、其他补贴等。

交通事故误工费应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当事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前一日。对于收入状况,当事人有固定 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 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误工费的举证及证据收集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误工费应由主张误工费赔偿的一方当事人举证。索赔误工费应收集、提供的证据材料包括:
1、单位营业执照、或者从业许可证证书;
2、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3、事故前及事故发生后的工资表、或者银行代为发放工资的流水证明;
4、误工证明;
5、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
6、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7、专业技术人员应有从业证书或者执业证书;
8、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或者明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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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承包合同及施工合同;
1
1、其他。
司法实践中,月收入超过3500元的,一般应有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凭证。
3、误工费的相关法条及其合理性
误工费的产生原因分为侵权和违约两种情况,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包含的误工费属于由侵权引起的误工费。有关侵权所引起的误工费问题,《民法通则》等多部法律法规都对其作出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 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人的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身体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未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生活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对于误工费的规定,综合考虑了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的差异,伤者对于误工费的认识一直处于误工费等于实际误工损失的层面,希望今天的讯息能为需要帮助的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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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证和就业创业证性质是一样的,《就业创业证》的前身是《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的合法凭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已发出通知,要求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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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失业证》的办理 1、,《失业证》的使用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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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私企上班一年半多,一直有买社保,现在辞职有失业保险吗?
[律师回复] 辞职了,这个时候请注意:在原单位有购买社保的注意了,一定要及时处理自己的社保辞职后社保处理方式:  
1、要是辞职后有新单位接收滴话,可以由新单位继续缴纳社保;  
2、找一个企业挂靠继续缴纳社保,但是这样不划算,由企业缴纳的那部分需要你自己交哦,这样增大了个人负担;  个人自己缴纳的方法:  首先到当地就业服务中心(人才中心)作失业登记。需提供相关的解除合同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领取登记表填写并申请按规定享受失业救济金待遇,同时办理《再就业优惠证》享受相关的政策优惠待遇。  提供《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身份证、单位出具的参加医疗保险时限证明书到医保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待业期间所欠缴费用,必须到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辖的社保中心(就业中心)个人缴费窗口。提供《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登记卡片》、《养老保险个人怅户封存单》、《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等相关手续以自谋职业者的名义办理续保手续。  注意事项:  医保欠费三个月以上,需要6个月的等待观察期,才可以享受以前同样的待遇呀~  生育保险中断后,必须重新算参保时间,必须连续缴费半年(有的地方是一年),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基金统筹哦~
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有哪些,直接财产损失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如下: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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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的失业证怎么办理
1、各类人员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学校、单位等出具领取失业证的证明。2、到本街道办证大厅一楼出具有关的证件、证明,经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审批、盖章、办理《失业证》。3、《失业证》年审只须带1—4项证件及原《失业证》直接到本街道办理。4、《失业证》迁街的须到原所属区街办理失业人员关系转移介绍信(收回原失业证),再带1—4项证件到本街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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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直接财产损失赔偿的依据
[律师回复] 根据《民法通则》第117条的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财产受到损害,恢复原状为
第一位的救济,恢复原状不能的,可以采用赔偿损失作为
第二位的救济。根据上述规定,交通事故的受害人,除因遭受人身伤害可获得必要的赔偿外,还可因其直接的财产损失而要求赔偿。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应当以受损坏的财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包括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而不能修复的,以及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一条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第二十三条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3579位律师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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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有哪些,直接财产损失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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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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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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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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