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说新增的工资走报销是否合法
在合规合法的前提下,某些用人单位为达到规避税务之目的,可能会对劳动者的相关权益造成损害。此时,劳动者可向有关部门举报此类行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向劳动者发放工资时,应采取法定货币的方式进行支付,而不能使用实物或有价证券转代替货币。这样做的好处在于,既方便了劳动者进行实际生活中的购买行为,同时也有助于更好地维护他们作为劳动者的核心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二、领导说我工作不积极开除我怎么办
在通常情况下,企业依法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作关系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首当其冲的是,劳资双方应当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达成共识后,签署相应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其次,若双方无法就此事进行妥善处理,您也可以选择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劳动局进行举报投诉,亦或是寻求调解帮助,当然,您也有权利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而一旦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满意,您仍然有权向地方法院递交诉讼状,寻求司法救济。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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