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空宅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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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中国农村土地归村民集体所有,需向区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政府核发所有权证书。如用于非农业建设,需向区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由县级政府核发使用权证书。市级政府有权对市辖区内的农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登记。
农村空宅怎么办

一、农村空宅怎么办

在中国,农村土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依照相关规定,土地所有者有权向土地所在地区级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土地登记申请,由该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进行土地造册及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以确认其合法所有权。如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被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用途时,则应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区级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土地登记申请,同样由该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进行土地造册及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以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归属。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设有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而言,他们有权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施统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农村空闲宅基地怎么处理

通常情况下,我们会采取以下两种措施。

首先,你可以向所在地的乡村(城镇)土地管理部门递交收回农村空置宅基地使用权的申请。尽管通过这个途径可能需要遵循特定的程序以及经过相应的审批环节,但其最终能够切实有效地解决各地普遍存在的农村空置宅基地问题。

其次,倘若得到所在村庄集体经济组织的许可,你还可以考虑将这些富余的空置宅基地在村级集体内部进行转让。这样做不仅有助于推动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充分利用,而且还能使广大农民从中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

然而,在此过程中务必要恪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以确保任何处置活动均合法、合规。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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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农村宅基地空闲了可以补偿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闲置宅基地不会得到补偿,因为我们进行赔偿的并不是宅基地,而是宅基地上面的附着物,包括房屋,树木,蔬菜,但是,很多政府对于补偿的规定,可能不只是包括宅基地上面的附着物。 一、宅基地征收补偿中,农村闲置宅基地不会得到补偿: 1、在农村,长期没有人居住,打理,导致资源浪费的宅基地将会被无偿收回,不予以补偿。 2、在我国农村,普遍存在这样的现象,农户因为上学,或者工作等,将户口迁走的情况,因为户口迁出,不属于本地户籍,所以农户也不再具备宅基地的使用权力,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并且不予以补偿。 在这里要注意的是,虽然农户因户口迁出不再具备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子是属于农户的,按照相关规定,直至房子自然倒塌,中间不可以维修,集体才有权利收回宅基地;当然针对新农村建设,农村统一规划或者实施国家建设工程需要拆迁,那么农户依然享有房屋补偿,宅基地补偿将属于集体。 二、宅基地征收补偿,农户违规违法获取的宅基地,将不予以补偿。 1、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遵循一户一宅制,也就是说一户多宅的情况,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同时造成土地资源浪费,直接影响了其它居民的利益,所以多出来的宅基地将被集体收回处理,并且不会给任何补偿。 2、宅基地是不允许买卖的,只可以在同一集体里流转使用。针对买卖协议,法律也是不认可的,所以在新农村建设,或者国家工程建设里,拆迁补偿中遇到违规买卖的宅基地,集体将会收回,不予以补偿。 3、我们都知道,宅基地的用途只限于满足建造住房的需求。如果农户私自改变宅基地用途,本身就属于违反法律规定,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所以违规改变宅基地用途,没有补偿。 三、宅基地征收补偿,另行安排宅基地的情况不予以补偿 宅基地征收中,自愿置换新农村房屋的农户,已经选择了新农村房屋补偿,所以就不会得到经济补偿。新农村建设,或者国家工程建设,必然会占用到部门农民的土地以及会拆除农民朋友的旧房屋,不过在占用土地和拆除旧房时,其补偿方式分为两种, 第一类是直接给予经济补偿; 第二类是置换新农村房屋,如果农民朋友选择置换新农村房屋,则不会发放经济补偿! 另外,这几类宅基地将会被无偿回收: 1、宅基地使用权的用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一户多宅的家庭中多出来的宅基地; 3、不属于本村人口购买的; 4、归属问题还存在争议的; 5、没有经过批准,私自建造的房屋。 这2类宅基地是被迫拆除的,可以领取拆迁补贴的: 1、村民申请到的宅基地,在2年以上的时间没有用于房屋建设,一直闲置,属于闲置宅基地; 2、村里修建公路或者其他公共设施,导致房屋不得不被占,而且有和村民达成拆迁赔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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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确权后,还有空地吗
[律师回复] 农村宅基地确权的步骤如下:

一、由宅基地的使用权人,也就是现在在使用宅基地的人,领取由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这个是一家的一个宅基地只能填写一份,这就意味着,如果有两个以上宅基地的农民只能确权一处宅基地。

二、村民使用的宅基地还要当地村委会或者镇政府出具土地来源的证明,比如宅基地的审批手续,房屋的规划许可证等手续。

三、当地的国土部门根据农民的申请,对农民自有的宅基地范围、界线、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村里最近常见的测量队,他们主要负责对农民的宅基地界定位置。

四、测量过程中,还要组织这块地的相邻地块的农民一起去现场指认各自界限,并且在双方都认可的界限、界址点共同签名盖章。

五、测量完毕,经土地主管部门审核,认为界限清楚没有争议的进行公告。并写明如谁对这块宅基地有异议的要在多久提出。

六、经过公告,而且没有人提出异议的宅基地,在公告期满后,由当地县政府签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至此,农民才算是拿到了宅基地使用权证,这块宅基地才能算是农民所有的。
农村宅基地空地拆迁是否有补偿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农村宅基地空地拆迁是否有补偿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国家征用农村宅基地一般如何补偿土地管理法关于宅基地的补偿费规定: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宅基地补偿标准:宅基地补偿是根据各地不同而制定的,补偿标准要到当地相关部门去查。如果觉得补偿标准太低:
1、可以去土地部门咨询当地补偿的标准是多少;
2、如果标准过低,可以去上级部门投诉。怎么补偿: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二、最新土地法宅基地怎么补偿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制定。依照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三、最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如何补偿征地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制定。依照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2、先补偿再征地,土地法修正草案取消30倍上限。
3、明确征地应按市场价格补偿。根据草案,征地补偿不再按以往的土地产值为标准计算。土地补偿标准既考虑原有用途年产值因素,又要综合考虑土地区位、供求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各类因素,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因素。住房和地上附着住的补偿,则应当遵循市场原则。最终补偿目的要达到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的效果。
4、草案将补偿内容由三项改为五项。在现行“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和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基础上,把住宅从地上附着物中单列出来,并新加了社会保障的补偿。
5、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6、社保方面。将在补偿资金中增加社保补贴资金,记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7、草案还对征地程序作出原则性规定。必须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并明确,“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
8、此次修改土地管理法是征地补偿制度改革第一步,草案已授权就征地补偿安置制定具体办法。依据现行《土地管理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直接交易,只能通过国家向农民征地,成为国有土地后再转入市场。失地农民往往无常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客观上形成了政府与民争利的局面。
9、如果对土地管理法中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作了修改,具体会提高多少征收补偿征收补偿应该会提高到现在补偿值的至少10倍。在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中,如果将征收补偿提高10倍,农民一亩地能拿到60万的征收补偿。农村集体土地或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复杂很多,包括城乡接合部、乡镇、新城等大量的土地都是集体土地。按照目前的土地管理法,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也就是说,一亩地一般征收补偿不超过6万元,折合到每平方米补偿不足100块钱。
10、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草案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修改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给予公平补偿,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规定。依照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1
1、未来,土地管理法还可能进行更多的修订,改革后农民可称为农村集体土地交易的主体,通过税收调节的方式,使部分土地收益成为地方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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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登记多宅怎么办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1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四是不可流转。即特定村民申请取得宅基地后只可自己建房,不可将其出卖、转让,也不可以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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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空闲的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农户应当珍惜宅基地,节约使用宅基地,经过批准取得的宅基地,应当尽快予以利用,不得长期闲置。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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