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协议签字人已过世怎么办
首先,若被拆迁人留有遗嘱,则依照遗嘱中所规定的内容,持被拆迁人的死亡证明以及该份遗嘱前往拆迁单位办理相关拆迁协议更名手续即可。而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之下,其配偶可以凭借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相应办理,并且成功将该协议转移至配偶名义之下。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倘若其配偶同意将此项权益转移至某位特定子女(前提是其他子女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愿意放弃),那就必需签订一份正式且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文件,否则按照共同财产的方式进行处置。
其次,请咨询本地区的公证机构,了解如何让已过世的人士的所有法定继承人能够聚集在一起,协商确定其中一位作为房产继承人,其余人自愿放弃继承权。
然后集中携带各位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户口本、旧住房所有权证、拆迁协议、死亡证明等实际材料前往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书,从而获得合法的公证书。
再接下来,继承人需携带着由公证人员颁发的继承房产公证书、旧住房所有权证、拆迁协议以及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前往房屋管理部门提出产权变更请求。等待批准之后,申请人便能顺利得到继承公证书。领到公证书后,便可在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时把房产名字直接更改成继承人的姓名。
与一般的房产继承程序相比较而言,以上所述的各项操作流程基本上没有太大出入。总的来说,这就是对于拆迁安置房协议遗产继承的详细操作步骤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拆迁协议签了政府可以改变吗
倘若符合相关变更条件,则拆迁协议可以依法进行变更。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任何超出授权范围所拟定的合同以及存在采取不正当、不合理手段(例如采用欺骗、威胁等方式)签订的协议皆属无效,这种情况下,您有权提出申请对其进行更改。
另外,若所签订的拆迁协议与房屋拆迁主管机构及其他相关各部门对于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审批文件要求相悖,那么此类协议在法律上将被视为无效。
再者,如果签订协议的当事人没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也可以提出申请对相应协议进行修改或撤销处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关于在拆迁安置房协议中遗产继承的操作步骤,精细划分如下:首先,若被拆迁人拥有有效遗嘱并对该财产做出了明确的分配,则依照遗嘱的内容进行相应的更名手续;倘若没有书面遗嘱,其合法的配偶可以凭借身份证明文件来办理这项财产的转移。若需要将此项权益转让给特定的子女,则必须签订正式的财产分配协议。其次,作为继承人,您需要携带相关的证明文件前往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书,然后再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产权变更的申请。总的来说,这个过程与普通房产的继承流程相类似,只要按照上述步骤逐一执行,便能够顺利地完成拆迁安置房协议中的遗产继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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