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办房产证需要多少钱

最新修订 | 202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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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讨论拆迁房办理产权证的费用时,需考虑多种因素。一般来说,住宅类拆迁房每宗登记费为80元,非住宅类费用在80元至800元之间,根据房屋面积决定。此外,还需支付每本5元的证书印花税,以及按投资总额1.5%或3%比例缴纳的契税。因此,具体金额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拆迁户办房产证需要多少钱

一、拆迁户办房产证需要多少钱

在讨论拆迁房办理产权证所需的具体金额时,我们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并不能简单地给出一个确切的数字回答。一般来说,拆迁安置房办理权属登记所需支付的登记费用为每宗80元人民币。

然而,针对非住宅类型的房产,登记费用则可能从最低的80元至最高达800元之间变动,具体数额的设定则主要基于拆迁房的建筑面积大小。除了登记费用之外,还包括了印花税以及契税的缴纳。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拆迁房办理权属登记的相关费用并非固定不变的,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办理房产证过程中还可能会出现以下列费用:其一是登记费用,住宅类房产所需支付的登记费用为每宗80元,相对而言,非住宅类的登记费用则与房屋面积紧密相关,具体的收费标准在每宗80元至800元之间浮动;

其次是证书印花税,该项税费将由拆迁户自行承担,缴纳金额为每本证书为5元;

最后是契税,同样也是由拆迁户自行承担,其中涉及的住宅类别按投资总额的1.5%比例收取,而对于非住宅类型的房产,则按照投资总额的3%比例收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二、拆迁户办房产证住建局发的什么证件

对于申请办理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所需文件来说,以下几种为必须提交的资料:

首先,两位当事人需分别提供其身份证件、户口簿以及婚姻状况证明

然后,还需要出示未经房地产交易的相关证明,同时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及土地使用权证(若无法提交原件,可提供该证件的复印件)、购买协议、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房屋地址证明以及地基测量图、价值评估报告、契税缴纳凭证、个人所得税缴款凭证(如有缴纳或减免情况)、营业税缴纳凭证(如有缴纳或减免情况)以及过户确认审批表等。若该房屋存在共同权益人,其亦须与买家一样提供上述相应文件。其后,便可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提出请求,以期取得许可并完成房产证的申领手续。特别需注意的是,因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通常属于地方或区域性的房地产管理所,因此在申请办理房产证时,需要依照现行的房屋平均销售价格按一定比例(大约在70%左右,但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区差异而有所变化)进行缴费,最后再办理正式的产权证书,然而此类房屋大都是没有分割的土地使用权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在完全概括拆迁物业权证办理所需成本的过程中,需要审慎地评估诸多复杂的因素。一般的做法是,针对住房性质的拆迁物业,每宗登记费用设定为80元;而对于非住房性质的物业,其登记费用则在80元至800元之间,具体的收费标准将依据物业的建筑面积来进行调整。除此之外,还需要额外支付每本5元的证书印花税,以及按照投资总额的1.5%或者3%的比例所征收的契税。因此,最终的费用数额将取决于实际情况的具体分析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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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时候,要先进行补偿后拆迁的,所以先拆迁后补偿是属于违法的。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
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征用土地应如何进行补偿
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用土地应当按照如下方式进行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上述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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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上述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拆迁房屋拆迁中,断了电是不是违法拆迁
[律师回复] 拆迁中断水断电的行为是否属于违法拆迁,应该怎么维权 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时候,如果采取断水、断电、断气等的暴力手段进行征收的,是属于违法征收的行为,被征收人可以报警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发生农村征地拆迁纠纷怎么解决 1、对于征地的行为不服的可以采用行政诉讼手段。 对于政府和用地单位的土地征用的行为,认为其存在违法性或者不符合程序规定的,可以到提起行政诉讼,确实认为不合理的,对该政府部门判决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并处罚金。 2、对征地的决定不满的可以采用行政诉讼的手段。 政府是征地行为的主导者和执行者,对于政府、用地单位甚至是村组织的拆迁征地方案和行为都不满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请求上级政府部分对该征地的行为进行审查。如果该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的,可以撤销该行为。 3、没有按照补偿协议补偿的可以采用民事诉讼的方式。 政府征地时没有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征收或者是采用强制征地的手段征用的,造成村民财产损失的,可以就侵权之诉向提讼。根据案情进行民事判决,可以要求该部门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或者是回复原状等方式解决。 4、没有按照补偿协议补偿的也可采用协商或者是调解的方式来解决。 在征地补偿协议中约定可补偿费用的具体数额,征地部门在赔偿时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补偿的,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争取有恰当的解决方式。也可在的主持下,双方进行调解,签订民事调解书,节省诉讼资源。 5、征地部门在征地前可以组织听证会和座谈会。 征地部门在下发征地方案前,可以就该征地的范围、征地的补偿项目和补偿款项等问题召开座谈会和听证会,听取专家和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科学民主决策,减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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