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了实习协议可以不转正吗
毕业后的实习经历是可以不必转为正式员工的。在此情况下,实习生在实习期内尚未取得法律认可的劳动者地位,无法确认其与实习单位之间的劳务关系,因此也就不存在关于转正的任何疑问或纠纷。当实习生完成学业之后,若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双方愿意就建立劳动关系达成共识,那么在经过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考核后,用人单位依然决定继续任用该毕业生,即可视为他们正式步入了工作岗位之中。倘若实习生在试用期内未能满足录用条件,用人单位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将其转为正式员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签了实习协议可以离职吗
当谈到劳动者在实习期间对辞职权的理解时,我们可以明确地说,他们在实习期间具备自主选择辞职的权利。作为劳动者,在希望结束实习经历并迈向新的职场阶段之前,有必要先行和雇主进行友好协商,以寻求取得共识后的终止劳资关系。若未能达到双方满意的协商成果,那么,劳动者在实习期内只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便可顺利领取到应得薪水,并依法办理离职相关手续。然而,如果用人单位采取了暴力、威胁以及强迫员工继续工作的恶劣措施,或者未能依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劳动者的报酬,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就有权随时解约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
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毕业之后至正式就业之间的实习经验并不必定转变为全职工作机会。在认知实习的过程中,实习生暂未被赋予劳动者的身份,也未能建立起与实习单位间明确的劳务关系,因此这个阶段并不会产生关于转正的议题。当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之后,如果双方都有意愿建立劳动关系,并且经过试用期的考核,那么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录用,这就意味着实习生已经正式成为该公司的员工。然而,如果实习生在试用期内表现未能达到预期标准,用人单位则有权利自行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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