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板无理由辞退员工如何解决
若雇主无理终止与员工的雇佣合同,那么员工应该采取何种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呢?主要有如下两种途径可供参考:
第一种,若雇主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明目张胆地终止了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劳动者有权发起劳动仲裁程序,主张因非法终止劳动合同而应给予的经济补偿。
第二种,若员工希望能够恢复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关系,从而继续履行原先的劳动合同,他们可以向雇主要求此项请求,同时雇主要按照原先的工资标准及时补发工资。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数额,将根据员工在该企业工作的年限作为衡量依据,每工作满一年,便会得到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对于工作超过六个月但未达一年时间的情况,则以一年来进行计算。如果员工的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那么便只享有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老板无理由开除员工有赔偿吗
若需直接请求经济补偿,根据法律规定,经济补偿应按照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服务时间的长短进行计算,即每满一年便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金额作为补偿。
然而,如果劳动者的服务期限超过了六个月但不足一整年,那么其经济补偿将以一年为标准来计算;而对于服务期限不足六个月的劳动者而言,则应该向他们提供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假如雇主无正当理由擅自决断解除劳动合约,那么作为员工可以采取以下两种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首先,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关提出申请,请求获得适当的经济赔偿;其次,也有权主张恢复原有的劳动关系并且追要被欠下的工资款项。关于经济赔偿部分,通常会按照员工在企业中所服务的年限来计算,即每满一个自然年即可得到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举证时未满一整年份却已经超过半年的则酌情给予半个月工资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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