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房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关于房屋价值补偿方面的规定如下:相关部门将对被征收单位所有的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进行价值评估之后,所得到的数据将作为补偿依据,且不得低于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当日,市场上类似于被征收房屋的价格水平。接下来是搬迁费以及临时安置费的相关内容:这部分资金会综合考虑到被拆迁人群体中的大多数人的实际情况,具体数额将会根据他们的自主搬迁过程以及过渡方式来计算得出。
再者就是对于在非住宅类型的房屋中所存在的经营性房屋,还需要考虑到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问题。
其中这部分的资金额度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补偿。
最后是有关于补助和奖励的事项:“补助”主要涵盖两部分,即困难补助与公共摊派补助。
至于“奖励”部分,其具体额度则会根据实际情况,与房屋产权人或使用者协商之后逐一确定。
另外还有,对于房屋内部的装修费用及家电设备的迁移费用等也会有相应的补偿措施,这些都需要与当事人本人通过商议达成共识,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就会请相关的评估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公正合理的评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一)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二)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三)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办法。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房,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保障住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
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二、危房拆除还要赔钱合法吗
确实如此,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了危房拆除时享有补偿权益,具体的补偿内容如下所示:
首先是房屋补偿费用(又称作房屋重置费用),该费用旨在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者的损失,其金额依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以及折旧程度进行划分等级并以每平方米的单价进行计算;
其次为周转补偿费用,这笔费用主要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在临时居住地或自行寻找暂时居所方面所遇到的困难,其金额则按照临时居住条件进行划分等级,并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每个月给予相应的补贴;
最后是奖励性补偿费用,此项费用的设立目的在于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某些权益,例如自愿迁移至郊区或者不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等,而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各项标准则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来加以确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