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拖欠工资且未签署劳动合同亦未购买社会保障的情况,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应作如下赔偿处理:
首先,如果雇主在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仍未能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那么他们有义务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并同时支付两倍于正常工资的款项作为补偿;
其次,若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勒令其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如逾期未支付,则需按照应付金额的50%以上至100%以下的比例,额外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再者,若用人单位未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当员工遭受工伤时,所有的工伤赔偿责任均由用人单位承担;
最后,还有其他相关规定需要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工资欠款做公证可以到派出所吗
倘若存在拖欠员工薪资的情况,您首先必须向所在地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进行申诉并报备情况,经过劳动局正式介入和沟通过程后若雇主仍然未能履行其支付责任,此时便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报警,将雇主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名提起诉讼,要求对其做出严厉的刑事处罚。或者,您还可以选择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过程中如对仲裁结果有任何异议,可以向法院启动上诉程序。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