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房入住后一直没交过水费是多少
对于欠费用户,供水单位将每日收取其应缴纳水费百分之三(即0.03%)作为滞纳金。
同时,水费乃指使用由供水工程所提供之水资源的相关单位或个体,依照相关规定向供水中介机构所支付的相应款项。具体需要征收水费的范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类型:
1、居民日常生活所需之用水平均分摊费用;
2、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其他事业性单位的综合用水所需费用;
3、各类工业生产用水平均分摊费用;
4、商业业态、服务性行业以及基本建设项目所涉及的用水费用;
5、特殊行业如洗浴中心、饭店以及娱乐场所等的用水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第二十四条
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计量标准和水价标准按时缴纳水费。
二、新房入住后发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当商品房验收合格之后,若发现存在质量瑕疵,购房者可首先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友好协商,并请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倘若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到无法修复或者经过修复仍然无法满足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时,购房者有权选择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同时向开发商提出赔偿相关经济损失的要求。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本供水服务提供商的相关规定,对逾期未缴纳水费的用户每日需额外收取欠款总额的0.03%作为滞纳金。所谓的水费,即是用户在使用供水设施所涉及的水资源时必须按照相关法规向供水中间机构支付的相应款项,其中涵盖了居民日常生活用水、政府机关及社会团体办公用水、工业生产用水、商业经营与服务业运营所需用水,以及特定行业如医疗、消防等特殊用途的用水等各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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