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辞职后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二、辞职后怎么自己续交医保
在终止与原用人单位的雇佣关系后、仍未找到新的工作岗位或者选择以灵活就业形式在本地生活的人士,在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或领取完失业保险金期限满之后)的第三个自然月内,有资格向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险基金分支机构提出申请,办理当年度的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手续。从成功缴纳费用的那一天开始,您将享有当年度的居民医疗保险福利待遇。并且,在接下来的下一年度的申报缴费期间内,您还可以继续办理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和缴费事宜。
《社会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作为主动离职者,您无法享受到失业保险金的领取资格。失业保险金乃指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向具备特定条件的失业人士发放的基本生活费用,旨在为这些人在失去工资收入的失业期内提供暂时性的经济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