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处分人签的合同归类如何

最新修订 | 2024-08-21
浏览10w+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5年
专家导读 无权或越权代理人签署的合同属效力待定协议,其法律效力取决于权利所有者的认可。相对人有权促使被代理人确认合同,在30天内未获追认,可主张合同无效并索赔实际损失。
无权处分人签的合同归类如何

一、无权处分人签的合同归类如何

在无权代理或者越权代理的情况下,合同所签订者为无权处分人时,其签署后的合同应当被视为效力待定协议;

然而,这桩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则需视乎权利所有者是否批准、认可或承认这一份协议。

作为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即相对人,他们具备申请、请求或敦促被代理人在收到相关通知后确认、肯定这份合同的权力,且有责任在通知发出的第30天之内,对方未作出追认的话,就有权要求合同无效赔偿自己在这一过程中所受到的实质性损害。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二、无权处分人签订的合同是否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无合法权力者所签署之合约在法律上定义为效力等待判定之合同。

其效力如何,需根据有权限之人是否认可或拒绝而定。

对于合同涉及的对象即相对人,可有权利对被代理人施予额外的压力以追寻他们的意见。

此种压力的实施,可以通过请求被代理人在接到催请之日起限期30天内阐述自己立场的方式完成。

若被代理人在上述期限内未能回应,或者即便作出了回应但没有给予适当的认可或拒绝,那么这份未获授权的合同将被视为无效,由此对相对人造成的任何损失都应该由变更方承担并负责赔偿。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若合同由未经授权或者越权的代理人所签订,则合同的效力将处于待决状态。其法律有效性,将会等到被委托权利所有权的人士确认后才能确定。在该情况下,对方当事人具有法定督促被代理人确认合同生效的权力。如果在30个自然日内未能得到被代理人的确认,那么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主张该合同无效,并且要求赔偿实际损失。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1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4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无权处分人签的合同归类如何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7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7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6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3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0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17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6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1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4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0****85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1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3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4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8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3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淮安178****746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56****357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56****157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股权质押无效的情形分类
1、主合同无效 主合同无效的股份质押合同。2.质押合同无效 未经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即以股份为质物的股份质押合同。3.未记载合同 未将出质情况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份质押合同。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朋友是搞化工类的工厂,最近想要申请一个氧化铝的商标,就想要请问一下,氧化铝商标申请归类是怎样的,归为哪一类。在法律上都有哪些相关规定,对这方面不是很清楚,就想咨询一下。
[律师回复] 矾土(氧化铝)属于商标分类第1类0102群组;
经路标网统计,注册矾土(氧化铝)的商标达1件。
注册时怎样选择其他小项类:
1.选择注册(准金属,群组号:0101)类别的商标有1件,注册占比率达100%
2.选择注册(可裂变化学元素,群组号:0101)类别的商标有1件,注册占比率达100%
3.选择注册(工业用石墨,群组号:0101)类别的商标有1件,注册占比率达100%
4.选择注册(干冰(二氧化碳),群组号:0101)类别的商标有1件,注册占比率达100%
5.选择注册(干冰(二氧化碳),群组号:0101)类别的商标有1件,注册占比率达100%
6.选择注册(氧化物,群组号:0101)类别的商标有1件,注册占比率达100%
7.选择注册(硅,群组号:0101)类别的商标有1件,注册占比率达100%
8.选择注册(硒,群组号:0101)类别的商标有1件,注册占比率达100%
9.选择注册(硫磺,群组号:0101)类别的商标有1件,注册占比率达100%
10.选择注册(碱土金属,群组号:0101)类别的商标有1件,注册占比率达100%
对于氧化铝商标申请归类的解答如上,希望有帮助。
快速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当前674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无意思联络侵权分类是怎样的?
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可以分为承担连带责任的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和承担按份责任的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承担连带责任的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是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10w+浏览
损害赔偿
叔叔需要进行行政复议了,问一下大家关于海关归类行政复议样本的依据主要是什么的呢?
[律师回复] 对海关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复议申请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海关申请行政复议:[2]
①对海关作出的罚款,没收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追缴无法没收的货物、物品、运输等工具的等值价款,没收违法所得,暂时停止或取消给予特定减免税优惠,暂停或者取消与办理海关手续有关的经营资格,暂停报关员的执业或者吊销报关员的执业证书及其他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②对海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③对海关作出的扣留、封存、冻结财产及扣留、封存账簿、单证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④对海关作出的责令退运进出境货物、物品等行政决定不服的;
⑤对海关作出的收取保证金、保证函、抵押物、质押物等的决定不服的;
⑥对海关作出的有关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⑦对海关关于该企业的分类以及按该分类进行的管理决定不服的;
⑧认为海关违法收取滞报金等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⑨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海关依法颁发资质证、资格证、执业证等证书,申请海关依法审批、登记有关事项,或者申请海关办理申报、查验、放行等海关手续,海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⑩申请海关履行法定职责,海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按照有无抵押担债券的分类,有哪些类型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为您推荐】赫章县律师利辛县律师钢城区律师罗湖区律师玉环县律师谯城区律师荣县律师屏山县律师在前几年投资渠道比较狭窄的时候,大家都热衷于买国债,而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企业也开始发行企业债券,这里的国债与企业债券都是属于债券的一种,由此可见债券在我们身边存在了很久很久。有的债券发行是需要抵押担保的,而有的则可以用信用做担保来发行,本文将为大家介绍一下按照有无抵押担保可将债券分为哪几种
一、可以分成哪几种现行经济条件下,我们将债券按有无抵押担保分类分为信用债券、抵押债券、担保债券三种。
二、主要分类
1、信用债券信用债券是指没有抵押品,完全靠公司良好的信誉而发行的债券。通常只有经济实力雄厚、信誉较高的企业才有能力发行这种债券。信用债券是一个财务管理名词,债券投资者借以依赖的是债券发行公司的资产性质、收益能力,以及信誉的好坏程度,因此只有那些信用等级高的企业才有可能发行信用债券。公司结业清算时,信用债券持有人的求偿权和普通债权人一样。不过信用债券企业中往往有限制发行人发行抵押债券的条款。未抵押资产越多,债券持有人受保护程度越大,风险越小。国债、金融债券、信用良好的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大多为信用债券。
2、抵押债券抵押债券是指债券发行人在发行一笔债券时,通过法律上的适当手续将债券发行人的部分财产作为抵押,一旦债券发行人出现偿债困难,则出卖这部分财产以清偿债务。在这一法律关系中有债券和信托协议两个凭证,涉及债券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和债券信托人三方面的关系。债券信托人代表债券持有人保管抵押品或留置品。债券发行人到期无力偿还本息时,债券持有人通过其信托人行使对抵押品或留置品的处理权。抵押债券具体来说又可分为一般抵押债券和实物抵押债券。
3、担保债券担保债券是指由一定保证人作担保而发行的债券。当企业没有足够的资金偿还债券时,债权人可要求保证人偿还。保证人应是符合《担保法》的企业法人,且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净资产不能抵于被保证人拟发行债券的本息;
②近三年连续盈利,且有良好的业绩前景;
③不涉及改组、解散等事宜或重大诉讼案件;
④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担保债券按担保品不同可分为:抵押债券、质押债券、保证债权“按照有无抵押担保可将债券分为哪几种”这个问题的答案在上文已经有了一个非常详细的阐述,我们投资时一般会购买的是信用债券,因为其良好的信用和充足的资本代表的是低风险,适合个体户的投资需要。而抵押债券和担保债券一般是企业之间或者专业投资机构间的投资渠道,其风险相对较高,需要有专业的技能和良好的专业素养才能很好地驾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4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无处分权人签订的合同
无处分权人签订的合同一般无效。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0w+浏览
合同事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无处分权人签订的合同
无处分权人签订的合同一般无效。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我朋友他们公司现在不真正无因管理了,需要办理一下无因管理的相关手续,不真正无因管理有哪些类型类型呢?
[律师回复]
1.客观要件 [2]
(1)管理了他人事务。他人的事务,包括客观的他人事务和主观的他人事。客观的他人事务,是指依事务的性质,当然属于他人的事务。主观的他人事务是指事务在性质上与特定人并无当然的结合关系,须依管理人的意思以决定是否属于他人事务,或称中性事务。例如购买物品系为他人利益之意思而为,则为他人事务;如为自己利益之意思而为,则为自己事务。本文所称的事务是指满足人们生活需要的一切事项,凡任何适用于债之客体的一切事项 均属之,单纯的不作为,则不包括在内。
(2)无法律上的义务。管理人依法定或约定的义务而管理他人事务不构成不真正无因管理。
首先,依法律直接规定对本人负有义务,不成立不真正无因管理。
其次,依合同对本人负有义务,不成立不真正无因管理。例如因委托等合同,管理人为本人管理事务乃基于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成立不真正无因管理。
2.主观要件
不真正无因管理的构成在主观上表现为管理人没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管理人所管理的事务是为管理人自己,而非为他人而管理事务。其管理的事务不利于本人,而且违反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管理人以取得管理效果为目的。
主要效力编辑
(一)对管理人之效力 [2]
1.管理人的权利
(1)偿还费用请求权。在不真正无因管理中,管理人为本人支出必要或有益的费用的,管理人有权请求偿还,本人必须支付管理人相应的费用。本人支付的费用,以必要或有益为限,是否必要或有益,依支付时的客观标准加以认定。
(2)代偿债务请求权。在不真正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负担的债务,本人必须为之清偿,本人清偿的债务,也以必要或有益为限。
2.管理人的义务
(1)管理人如果违反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而进行管理本人事务,对本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管理人应履行适当的通知义务。事务管理开始时,如能通知本人,应通知本人,如无急迫事情,应待本人明示。管理人负有通知义务,如不履行通知义务,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计算义务。
首先,管理人应将管理事务进行状况报告给本人,管理关系终止时,应详细报告其管理情况。
其次,管理人因管理事务所收取的金钱、物品及利息应交付本人,管理人以自己名义为本人取得的权利,应移转于本人。
最后,管理人为自己的利益,使用应交付于本人的金钱或使用应为本人利益而使用的金钱,应自使用之日起,支付利息。如有损害,应负损害赔偿义务。
(二)对本人之效力
1.本人的权利
(1)损害赔偿请求权。在准无因管理中,管理人的管理行为对本人造成损害的,可以请求管理人返还其全部利益。
(2)诉讼主张选择权。在准无因管理中,本人享有选择权,相应的法律效果基于本人是否承认、主张或选择无因管理、侵权行为或不当得利而不同。
2.本人的义务
(1)举证义务。在准无因管理中,本人对管理人的管理行为和管理后果负举证责任。
(2)费用偿还义务。在准无因管理中,管理人为本人支出必要或有益的费用的,本人必须支付管理人相应的费用。
(3)债务清偿义务。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负担的必要或有益的债务,本人必须为之清偿。
(三)对善意第三人之效力
1.善意第三人的权利
在准无因管理中,善意第三人享有利益返还请求权。因管理人的管理行为而造成善意第三人的利益遭受损害时,善意第三人有权向管理人请求损害赔偿。
2.善意第三人的义务
在准无因管理中,善意第三人与本人负相同义务。和本人义务大小的区别,当视具体的情形而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4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债权担保分类有哪几类?
债权担保可以分为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留置和定金六类。相应的代表是“保证人”,“相关抵押财产”,“相关抵押动产”,“相关产权,账款,票单,股份”,“留置动产”和“定金”。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无名合同的种类有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无名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1、纯无名合同
其特点是,不仅法律未列举其名称,而且其内容部分与有名合同的构成部分均不同,且法律关系单一。如团体就餐合同、承办体育比赛合同、演出合同等。其合同内容完全由合同主体协商约定,在合法的情况下,一经达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
2、准无名合同
其特点是,虽然法律未作规定,但国家行政法规、规章、条例对其合同名称、调整范围、实体处理规则均有明确、具体的规定,而且同时具备纯无名合同的全部特点。如发布的有关企业承包、租赁经营的行政法规中关于“企业承包经营合同”、“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等。
3、混合合同
其特点是,合同的构成是由两个以上的有名合同条款或有名合同条款与无名合同条款的结合所成立的合同。这类无名合同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由两个以上有名合同构成条款的结合,另一种是由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构成条款的结合。如在技术市场中出现的最常见的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合同法对技术转让合同的名称、合同条款及法律责任均规定得明确而具体。
4、对向联立合同
其特点,是两个以上的有名合同或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不失个体存在而相结合的合同,也称“契约之联立”。此类型无名合同的订立有3种情形:
(1)单纯结合 通常是因同一主体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订立合同的行为,使相互元实体牵连的合同在外观形式上相结合。如甲乙双方订立计算机网络工程合同,出于主体之间的信任和履行合同整体质量的原因,其中还设立了软件开发合同、硬件设备购销合同、设备安装合同。这种合同的联立,虽个体合同存在,合同适用各自固有的法律、法规,但当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主体之间相互制约的主观意志常常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
(2)依存结合 其一是单方依存,一个合同的成立依存于另一个合同的存在。如现在市场上出现的饭店买酒厂的啤酒销售,酒厂则出借“扎啤机”给饭店使用。后者借用合同依存于前者购销合同,而购销合同则不依存于借用合同。其二是互为依存,两个不同性质的合同互为存在的条件。如转让技术与包销新产品合同。虽然两个合同性质不同,均可存在,但因订立合同的主体行为及主观意思表示,将两者约定在一个合同内,成为互为成立的条件,也属于无名合同之列。
(3)附条件结合 是指约定条件成就后,使甲合同效力终止,乙合同即发生效力。如目前北京市出租汽车市场中出现的承包出租汽车运营合同即属此例,双方约定,合同3年期满,承包运营合同终止,出租汽车公司即将出租汽车卖给司机,购销合同成立,办理过户手续,此种类型也称“择一结合”合同。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74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纠纷 > 无权处分人签的合同归类如何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