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执行法院判决有什么后果
一、如果一个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原告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司法救济的重要途径,没有强制力保障的判决只是一张废纸,司法的权威得不到体现,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是公民的合法权利,是法院必须受理也必须执行的。
二、如果判决生效后,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可以构成刑事犯罪。
三、对有金钱给付的判决,如果拒不执行,申请人执行人有权要求支付判决书确定的款项外,还可以要求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双倍计算,当然,执行费用也由被执行人支付。
四、如果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被执行人也会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纳入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失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进行信用惩戒。这就意味着,被执行人将无法申请贷款,无法参与招投标,无法申请政府资金等等,在生活和工作上收到极大限制。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不执行法院探望权判决会有什么后果
针对亲子关系中不可或缺的亲情探访权,当尊重和保护儿童权益成为司法公正的重要考量时,其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得到了很好的保障。若对方拒抗已经确定生效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探望子女裁决,或者直接明确拒绝让未直接承担养育责任的一方当事人享有探望子女的权益,那么,人民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对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当事人施以适当的经济制裁,或者实施司法拘留等严厉的强制性措施。
在我国实行“离婚自由”这一婚姻基本原则下,只要符合法定程序,无论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如何分配,没有获得直接抚养权的一方始终有权探视其子女,而有抚养权利的一方则必须履行相应的协助义务。
然而,若当事人的探望行为不当,可能对子女的生理或者心理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人民法院有权依职权决定暂停该探望行为,待情况好转,再予恢复探望。在此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必须依据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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