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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按照合同内的工资结算。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二、劳动法员工离职老板扣工资怎么办
1.劳动者可选择向所在地区的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劳动监察投诉。这种方法的优势在于操作简便易行。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各个地区的执法力度存在差异性,因此处理效果可能并不理想。
2.另外一种途径则是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局申请仲裁,以期追回被拖欠的工资。在此过程中,劳动者有权主张其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或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关款项,劳动保障部门将依法责令其按应付金额的50%以上至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并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