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有无惩罚性
刑事拘留并非处罚手段之列,而更确切地说,它乃由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依据其直接管辖权限内的相关案件,在侦查过程中所实施的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的特殊强制性措施。
此项拘留权旨在确保侦查工作的顺畅推进,预防犯罪嫌疑人逃离现场、自尽身亡、销毁罪证或持续从事违法行为等潜在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刑事拘留并非处罚手段之列,而更确切地说,它乃由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依据其直接管辖权限内的相关案件,在侦查过程中所实施的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的特殊强制性措施。 此项拘留权旨在确保侦查工作的顺畅推进,预防犯罪嫌疑人逃离现场、自尽身亡、销毁罪证或持续从事违法行为等潜在风险。
二、被刑事拘留拘留怎么办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被执行刑事拘留的人士,必须在24小时之内向其直系亲属或者所在工作单位进行通报。
一旦获准刑事拘留或是批准逮捕,其家属则有权聘请律师进行面谈,为当事人提供详尽的法律咨询、协助,让他们厘清涉案罪行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
同时,律师也有资格代表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申诉甚至是控告等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三、刑事拘留后多久能见律师
在多数情况下,当刑事被告人遭受羁押且面临刑事诉讼程序之时,他们的律师通常有权在首次面对审讯或其他强制手段实施后,获得与之探讨交流的机会。然而,在某些特定事件中,如危害国家安全罪或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事件,在警方展开调查期间,律师想要会见被告人还需得得到侦查机关的批准许可方可实现。
律师与拘留中的被告人会面,对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和掌握案情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值得一提的是,会见的具体时间安排及操作流程可能因为地域差异以及案情本身的复杂性而有所区别。然而,总体而言,律师的会见权应当得到充分的保障,以便确保被告人能够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刑事拘留并非处罚手段之列,而更确切地说,它乃由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依据其直接管辖权限内的相关案件,在侦查过程中所实施的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的特殊强制性措施。 此项拘留权旨在确保侦查工作的顺畅推进,预防犯罪嫌疑人逃离现场、自尽身亡、销毁罪证或持续从事违法行为等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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