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其原有的工资福利待遇应当维持不变。这里所提及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准确地说,应当理解为职工在遭受伤害事故发生之前的正常工作状态下应获得的工资收入总额,这其中并未将加班产生的额外报酬包含在内。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工资有哪些算的
对于在正常工作中不慎受到意外事故伤害,或是患有与工作岗位相关的职业病的从业人员来说,当他们需要暂时停止本职工作并接受专业工伤医疗的时期内,其原本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将会维持不变,由所在企业或单位按月进行支付。
这段时间内,工伤员工将能享受到以下三项主要的待遇:
首先是工伤医疗及康复养护的权益;
其次则是雇主仍然会以该员工未患病前的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按月向其发放相应的薪酬福利;
最后,如果员工在生活方面无法独自应对,雇主还需承担起照顾他们的责任,提供精心周到的护理服务。
原有的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员工在受伤前所从事工作的12个月中的平均月薪来确定,若在此之前的12个月内员工仅工作了部分时间,那么将依据其实际工作月份的平均月薪予以核算;
对于那些不足1个月就发生工伤的员工,则按照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中所规定的工资标准进行计算。
在此所言的工资,涵盖了员工所有形式的收入来源,即包括了薪资、奖金、津贴、补贴以及基于特别情况而支付的报酬等范围。《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三、工伤工资有加班费吗
在工伤处理过程中,员工在医疗康复阶段所享有的法定薪酬待遇并不包括加班费用。具体来说,工伤停工留薪期是指在员工因工负伤无法继续工作的这段时期内,其原本享有并应得到的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在此期间,“原工资”通常是指员工在受伤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月收入。然而,加班工资则是对员工超出标准工作时间付出劳动的额外补偿。值得注意的是,工伤停工留薪期一般不允许超过十二个月;凡遇伤势较为严重或情况特殊者,须经设立在大城市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为准,方可适当延长至多长达十二个月之久。
工伤期间,雇员工资通常不含加班费。法律规定,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需保持不变,此“原待遇”指伤害发生前正常工作时的总收入,不含加班所得额外报酬。即,工伤期间工资维持基本薪资水平,加班费部分不纳入此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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