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看护房超标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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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对于大棚看护房超标问题,解决办法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要是超标不严重,相关部门会要求限时整改,让它达到标准。要是超标很严重,可能就得把超出的部分拆掉,甚至整栋建筑都得拆,而且还要承担法律责任,确保土地使用合法合规。
大棚看护房超标怎么处理

一、大棚看护房超标怎么处理

对于大棚看护房超过规定范围的问题,解决方案往往基于具体情况而定。若超标情况较轻,相关部门可能会要求在限定时间内进行整改,以确保其符合法定标准。

然而,若超标现象较为严重,则可能需要对超出部分进行拆除或者整个建筑被全部拆除,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举旨在保障土地使用的合法性与规范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二、大棚看护房超了拆除是不是有补偿

在进行房屋拆除之际,分配给个人或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如果已经过期,亦或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使用,那么相关人员将会得到相应的赔偿款。

当涉及到农村地区的房屋征收时,补偿费用将依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以及其折旧程度来划分档次,并按照每平方米的单价进行计算。

此外,对于那些因临时居住条件而需要搬迁的家庭,还会给予他们一定的周转补偿费,这部分费用是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以月为单位进行补贴的。

最后,关于奖励性补偿费,则需由当地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来加以确定,并且不能随意更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三、大棚看护房能强拆吗

对于大棚看护房是否能够进行强制拆迁的问题,普遍采取的方式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通常情况下,若是在建造过程中并未经过合法审批,触犯了诸如土地管理及城乡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行政主管部门在严格执行法定程序,例如做出限期拆除决定、催告以及听取当事人陈述与辩护等环节后,有权力按照法律规定,实施强制拆迁。然而,若涉及到的大棚看护房建造符合相应规定, 或者行政主管部门在实施强制拆迁的过程中存在程序上的瑕疵,那么这样的行为就可能被视为非法。在此种情况下,您完全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比如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总的来说,判断是否能够进行强制拆迁,关键在于其建造过程中的合法性以及强制拆迁程序的规范性。

针对大棚看护房超范围问题,解决措施因情况而异。轻微超标,部门会要求限时整改达标。若严重超标,可能需拆除超出部分或整栋建筑,并承担法律责任,确保土地合法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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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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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棚看户房的表准,多少面积,高多少
[律师回复] 您好,看护房的判定基本上依据以下三个条件:
一、土地使用用途;
二、生产用地的使用面积;
三、看护房占地面积。看护房不算违章建筑,但是各地的判定标准和补偿情况不同。您需要依照当地的标准判断。以下附上一份关于看护房用地管理的通知给您参考:
喀政发〔2010〕39号
关于严格全县大棚看护房用地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县直各有关单位:
随着全县设施农业的发展,大棚及看护房数量不断增加,大棚看护房用地管理成为我县农村土地管理中的一个实际问题。为提高全县土地利用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结合全县实际,现就全县大棚看护房用地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棚看护房用地按照临时用地使用,看护房随着被看护对象的消失而消失并恢复原地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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