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况不属于袭警罪
从普遍意义上讲,倘若涉案嫌疑人并非正在严格按照相关法规细则履行职责使命的过程中,针对其所实施的暴力行为通常并不被视为侵扰警察罪行范畴之内。
举例而言,警察在下班期间以普通市民身份外出,并未明示自身官方身份开展执法任务,那么在这种情形之下,针对他们采取的暴力行为将无法被认定为侵扰警察罪。
此外,若当事人的行为虽存在一定程度的冲突,然而并未采用暴力或威胁等手段加以应对,同样不会被判定为侵扰警察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哪些情况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以下八种情形可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首先,是由行政机关对公务人员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裁决;
其次,行政机关在涉及到民事权益纠纷处理上所作的调解及其他现行措施;
接着,公安部门和国家安全等机关因依据刑事诉讼法明确授予职权而采取的行为;
第四类是行政机关针对广大公众发布并可反复适用的规定;
此外,行政机关施行的非强制性的行政辅导性举措以及拒绝接受民众对行政行为提出申诉的再次处理亦在此列;
同时,行政机关对于落实私房政策等历史遗留问题所做出的相关处理,以及其他不合乎《行政复议法》规范要求的行政行为也将被排除在外。《行政复议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用本法。
三、哪些情况不予安排律师会见
一般而言,根据法律法规,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能无法为其提供律师会面的服务:
1. 该案涉及国家机密信息,在事例侦查阶段,律师进行会见须得经过侦查部门的批准;
2. 存在阻碍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的可能性,诸如同案犯尚未归案或者犯罪线索尚待进一步查实等因素;
3. 违反了看守所关于会见的相关规定,例如未能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或者未能按照预定的时间安排进行会见等;
4. 律师本身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例如试图向被羁押人员传递违禁物品,或者对事例的侦查工作造成了干扰等。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对于无法安排律师会见的情况,必须具备充足的法律依据以及合理的解释说明,同时也应尽快将此决定告知律师及当事人本人。
从普遍意义上讲,倘若涉案嫌疑人并非正在严格按照相关法规细则履行职责使命的过程中,针对其所实施的暴力行为通常并不被视为侵扰警察罪行范畴之内。举例而言,警察在下班期间以普通市民身份外出,并未明示自身官方身份开展执法任务,那么在这种情形之下,针对他们采取的暴力行为将无法被认定为侵扰警察罪。此外,若当事人的行为虽存在一定程度的冲突,然而并未采用暴力或威胁等手段加以应对,同样不会被判定为侵扰警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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