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情形下,签署的预售合同所涉及的房产可能具备退还的可能性。
若因卖方方出现故意违反合同条款、存在欺诈行为等负面因素,导致购房者希望撤回交易请求,则可直接通过法律手段申请解除合同。
但是,若因买方自身的疏忽或者未能充分考虑而产生的退房意愿,则需负有相应的违约责任。
当购房者与卖家双方签定预售合同时,除非存在法定的无效事由,否则该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并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第四百五十八条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
二、签了房屋预定金怎么退
倘若购买方欲取回购房订金,首先应查阅订金协议以确定其具体事宜,是否明确约定了违约责任及合同效力丧失的情形,进而可根据相关规定来处理有关问题。
若合同中对此有所规定,则遵循该合同执行即可。
其次,若相关约定允许取回订金,则需提供充分证据以证明为主因开发商之缘故而致使购买方无意继续履行购房合同。
举例来说,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过程中所涉及之欺诈性行为,未获取住房所有权证书即开始销售,亦或是房屋被设定了其他抵押等皆属此类情况。
此外,当双方对购房合同条款意见不合,或因政府调控及政策管制等不可抗力因素无法签订购房合同时,购买方可获得其所支付的订金。
最后,若购买方符合取回订金之条件,可用认购协议等相关凭证与开发商或卖方进行沟通洽谈,争取退还订金。
如协商失败,可寻求社区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协助解决。
购买方还可向消费者保护组织或房地产管理局等部门进行投诉;
亦可寻求地方媒体支持,借助媒体传播力量追讨订金;
若上诉途径均无果,还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三、签了房屋预售合同没有收据合同还有效吗
关于房屋预售合同的法律效力,一般来说,其合法有效性并不依赖于是否存在相应的收据。实际上,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只要预售合同满足以下几个基本要件,我们便可认为该合同具备了法定的约束力和执行力:首先,参与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次,各方所作出的意思表示须真实、自愿且明确;最后,合同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中的任何强制性规定,同时也不能背离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收据确实可以被视为支付款项的重要证据之一,对于您主张自己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应义务具有一定程度上的证明价值。若您并未持有收据,那么您还可以考虑通过查阅银行转账记录、寻求证人证言等方式,收集并提供其他能够证明您实际履约行为的有力证据。在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务必妥善保管与房屋预售过程有关的全部文件资料,这些资料应涵盖但不仅限于预售合同副本、各项付款凭证以及所有有关沟通协商的往来文书等等,以便在日后发生可能的纠纷时,为维护您自身权益做好充分准备。
预售合同中,卖方违约(如欺诈)或买方重大过失可申请解除,否则买方退房将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一经签订,除法定无效情况,即具法律效力,双方须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