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了劳动合同还有应届生身份吗
签署劳动合同后是否仍具备应届生身份?
签立了劳务协议后,倘若您仍处在当年的毕业季,那么您便仍然被视为应届毕业生。所谓应届毕业生,即是指于应届毕业年度内正常完成学业且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简而言之,即学生在就读大学的最后一个学期期间,皆可称之为应届毕业生。若已跨出毕业那年,步入了下一个年份,则非应届毕业生范畴,而是划分为往届生的身份了。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签了劳动合同能辞职吗
尊我们需要明确了解的是,劳动者在决定离开其所在的就业机构时,只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文件的形式向用人单位递交辞呈即可终止劳务合同。这也就是说,劳动者无需在任何情况下获得用人单位的准许和批准,便能依法行使辞职的权利。在此,我将详细解析以下几种状况:第一,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中所提到的情况,劳动者可以立即下达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然后直接离岗,无须等待用人单位的同意,同时还可以向用人单位索求尚未发放的薪资以及经济补偿款,即根据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服务的年限,每满一年就能得到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以及相关的离职手续办理所需的协助等等;其次,如果劳动者未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而此时用人单位亦未出现《劳动合同法》38条所揭示的种种问题,那么劳动者需要尽职尽责的逐字提交辞职信后方可离去。然而,此时劳动者的行为已然构成违法行为,因此用人单位有权请求劳动者赔偿因劳动者离职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招聘该名劳动者产生的各类费用;最后,基于《劳动合同法》37条之规定,劳动者如希望提前30天与用人单位结束劳务关系,只需事先书面告知,即可实行,无需经过用人单位批准。值得注意的是,在试用期内,劳动者需提前3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此外,用人单位应无条件地结算工资并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及时支付劳动者的薪酬或者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那么,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纷争。另外,为了保存证据,建议劳动者采用快递或者挂号信的方式递交辞职信,以便日后证明事实状况。《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签了劳动合同不想干了要付违约金吗
通常情况之下,当员工签署了劳动合同时,若其欲不再继续任职,并不需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金责任。然而,存在两项特殊的情形需要引起关注:第一种情况,即公司向员工提供了专项的培训资金,实施专业技术方面的培训,同时双方达成了关于服务期限的明确约定,如在此期间员工违反了该项服务期的承诺;第二种情况,则是员工违反了有关竞业限制的约定。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员工按照法定程序提前通知雇主解除劳动合同,例如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告知雇主,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雇主,那么这种合法的离职流程将不会涉及到违约金的支付问题。总而言之,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应根据具体的劳动合同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评估与判断。
签署劳动合同后,只要仍处于毕业当年,就仍被视为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在毕业年度内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只要还在毕业当年,即使签了劳动合同,也仍是应届毕业生。若超出毕业年份,则属于往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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