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莞劳动法辞退赔偿多少钱
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依据职工的实际工作年限予以相应赔偿,详述如下:即每工作满一年,公司需支付一个月之薪资作为补偿金;若不满整年,但是超过半年则视为一年;如果不足半年,则仅给予半个月的薪资补偿。
然而,若解除理由被认定为非法,那么应当按照上述规定,以双倍的金额向该职工支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东莞劳动法最低工资标准
在广东省的I类地区,关于非全日制员工的每小时最低薪资待遇,规定执行的标准是每小时不得低于20.3元。
而在广州这座城市中,月度最低收入标准设定为每月2100元人民币。《最低工资标准》第十二条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三、东莞劳动法离职规定是什么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东莞市境内,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劳动者的离职方式主要可分为如下四种情形:第一,劳动者可按照预先约定的期限提前向雇主提出解约请求,即试用期内的员工需提前三天向雇主提交解约通知,而正式期则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雇主;第二,当雇主出现违约行为时,劳动者有权立即结束与雇主的劳动合同关系,例如未能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充分的劳动保护措施或者劳动环境、未能按时足额地支付劳动者工资、亦或是未能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等等;第三,雇主也有权利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其具体原因可能包括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实无法满足雇主的录用标准、严重违反了雇主的内部规章制度、因严重渎职行为给雇主带来了重大经济损失等等;最后,如果劳动者与雇主能够达成共识,那么他们也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除劳动合同。
在劳动者离职之际,雇主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向劳动者开具相应的凭证,并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劳动者履行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义务。
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职工实际工作年限赔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薪资作为补偿金,超过半年按一年算,不足半年支付半个月薪资。若解除理由非法,则按上述规定双倍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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