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赔付完单位还要承担么

最新修订 | 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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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需要说明的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完成工伤保险赔偿之后,用人单位仍需承担伤者在接受治疗期间的薪资待遇,并予以适当的补贴补偿。根据劳动法则的要求,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解除因工受伤的员工。
工伤保险赔付完单位还要承担么

一、工伤保险赔付完单位还要承担么

工伤保险赔偿事项得到妥善解决之后,用人单位是否还需要承担额外责任?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若是因工受伤并得到工伤保险赔偿之后,雇主方理应支付医疗期所产生的薪酬,且需提供相应的补贴。若依照劳动法律条例来解读,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更不得擅自终止与受工伤员工之间的劳务合同。在涉及到工伤事故时,那些已经为职工购置了工伤保险的公司在赔款支出上不会过大,然而在此期间,企业应当承担起向工伤员工支付相关补贴的责任。在工伤治疗阶段中,企业必须避免与其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如管理者坚持这样做,就必须进行相应的赔偿补救措施。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保险赔完公司还用赔付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所明确规定,在员工依法获得工伤待遇赔付之后,同时满足特定条件时,实施工伤导致其身体遭受的伤害的相关用人单位亦需承担额外补偿责任。

仅仅针对七级伤残这一程度,举例来讲,若某位员工由于遭受工伤而使自身造成了七级伤残的事实,那么当此劳动合同终止之时,工伤保险基金会向其发放一次性的工伤医疗津贴,而雇佣方则要付出相应的一次性伤残就业津贴。

依据同样的法律条款,在满足特定条件之时,加班费亦可以得到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工伤保险赔偿流程要多久到账

关于工伤保险赔偿款到账的周期时限,实际上并未设定明确且固定的标准数值,这主要与诸多复杂多变的因素密切相关。一般而言,在完成所有必要的工伤认定程序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之后,同时向社会保障机构提交了完备的赔偿申请资料,那么社保部门将会在接下来的60天之内做出最终的工伤认定决策。然而,若遇到情况较为复杂或者特殊的事例,社保部门有权将此期限延长至30天。至于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公布,普遍规定需于60天内得出结论,但最长不得超过90天的期限。至于赔偿款项的实际支付日期,在社保部门对所有相关审查手续予以确认通过之后,通常会在1至3个月的时间段内进行发放。但是,如若出现争议、材料缺失或者其它特殊状况,相应的处理过程和批准的间隔周期恐怕会有所延长。总的来说,只要您能够积极主动地配合社保部门,提供准确无误且完整无缺的相关资料,便有望加速整个赔偿流程的推进,从而使得赔偿款项尽早到账。

工伤保险赔偿后,用人单位仍需承担一定责任。除了支付医疗期薪酬外,还需提供相应补贴,并不得擅自终止与受伤员工的劳务合同。虽然购买工伤保险可减轻赔偿负担,但企业仍需承担支付相关补贴的责任。在工伤治疗期间,企业应避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否则需承担赔偿补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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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瑕疵履行的法律后果在债务人瑕疵履行时,由于债务人不完全履行债务的表现多种多样,有些瑕疵是无法补正的,而有些瑕疵则可以通过债务人的补正行为变为适当履行。比如,当标的物为种类物时,就可以通过更换的方法补正。由于存在的瑕疵能否补正的不同,导致瑕疵履行的法律后果也有所不同。
(1)履行上的瑕疵能够补正当债务人履行上的瑕疵能够补正时,其法律后果为:债权人有权拒绝接受有瑕疵的履行,并要求债务人补正。此时,债权人不负受领迟延的责任。因补正标的物导致债务人迟延履行的,债务人应负迟延履行的责任。如果因债务人补正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务人应负责赔偿。当债务人交付的标的物质量或提供的劳务不符合约定时,债权人有权依据情况要求债务人减少价款或者报酬。标的物虽能补正,但补正对债权人已无利益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时,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但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合同约定而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债务人能补正而不补正时,债权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强制债务人补正。但依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执行的除外。
(2)履行上的瑕疵不能补正当债务人履行上的瑕疵不能补正时,债权人有权拒绝受领标的物,并可以解除合同,要求损害赔偿。当然,债权人也可以在受领后,要求债务人降低价格或者酬金。
二、加害给付在加害给付时,无论债务人给债权人或是与债权人有特殊关系的第三人造成财产上或是人身上的损害的,债务人均应予以赔偿。中国《合同法》第122条明确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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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如果是在婚后加名字,操作十分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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