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的启动时间是何时?
第一步是呈请。申请人须持有相应的申请文件递交至所在村子的村民委员会,以书写式申请获得土地使用权。
第二个步骤为实地查验。由乡镇政府委托国土资源所组成专业团队,进行实地考察及公众调查,检验建房用地及其申请的条件是否符合规定,并撰写查验记录以及评审意见书。
第三步为填写申请表格。经过国土资源所初步审核无误后,将授予《农户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第四个环节为村委认真审查。村委会应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户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加以详细审查,并签署意见,确认申请人的原有宅基地使用状况以及其户内人口现时的居所情况,并需由委任负责人签名,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再向乡镇人民政府上报表格。
第五步为严格审核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文件后,应进行严格审核,并现场划定规划用地范围,最终将报告提交给县国土资源局进行初次审核。若县国土资源局认定该申请符合审批特定条件,则可上报给县人民政府作进一步的核准。
最后一环是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并发放证书。在授得到县级人民政府的批准后,那块合乎规定的土地,由该县国土资源局发给《建设用地批准书》。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二、北京农村宅基地能买卖吗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是不得进行私自买卖的,但是宅基地使用权是可以自由转让的。
宅基地作为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中的组成部分,其使用权人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获得了对集体所有权土地占有及使用的权利,有权依规使用该土地来建设住宅以及相应的附属设施,从而享受到宅基地使用权。
在实施宅基地使用权买卖的过程中,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
首先,需经过本村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并且最终要得到乡级政府的批准;
其次,转让对象必须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
再次,受让人必须没有宅基地,并且符合宅基地申请的各项条件;
最后,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进行转让,必须与房屋一起进行整体转让。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三、北京农村宅基地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针对北京农村地区宅基地的征收补偿问题,其金额并不是固定且统一的,而是受诸多复杂因素所制约与影响。通常而言,这其中包括了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用以及地上附属物及青苗补偿费用等多个方面。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它主要是依据被征收土地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按照一定的倍数进行计算得出的。而对于安置补助费用部分,则需要考虑到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这个重要因素。至于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用的数额,则需参照实际损失状况予以确定。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补偿标准往往会因为征地的用途、所在区域的地理位置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差异而有所区别。除此之外,还可能涉及到社会保障费用的支付,以便确保被征地农民能够获得更为长远的生活保障。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各项补偿标准都会透过由地方政府公布的相关法规与政策得以明确规定。因此,建议您密切关注当地政府部门发布的最新通告,以便及时掌握准确详尽的信息。
北京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启动,流程包括提交申请、现场考察、填写申请表格、村委审核、市级机构审核上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发证。所有手续完备且符合审批要求后,将出具《建设用地批准书》并公示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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