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拆迁款打到公司指定个人账户可以吗

最新修订 | 2024-10-31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企业拆迁补偿款不能直接支付至个人账户,应打入企业账户。这是法律和国际惯例的规定,以确保企业实际收到款项。城市改造中的房屋拆迁需对被拆迁者进行补偿,对象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方式有产权交易补偿、价格补偿及结合补偿。
公司拆迁款打到公司指定个人账户可以吗

一、公司拆迁款打到公司指定个人账户可以吗

公司搬迁补偿款是否可以直接支付至公司指定的个人账户

对于涉及到企业拆迁的补偿款项问题,法律明确规定其不可流入私人账户。由于与企业达成拆迁协议的主体应为该公司,根据国际惯例,此笔补偿款通常只会在企业账户上进行打印记录,而非在个人账户上出现。若未能依照约定执行,则可能意味着该公司并未实际收到拆迁款项,此时,公司有权向相关部门索取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拆迁款。在城市改造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房屋拆迁,无疑会给所有被拆迁者带来一定程度的财产损失。为了确保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拆迁方有责任对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受托管理人和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业管理者)提供相应的补偿。赔偿对象既包括自然人也涵盖法人。具体而言,房屋拆迁补偿可分为产权交易补偿、价格补偿以及产权交易补偿与价格补偿相结合等三种方式。《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公司拆迁款股东如何分配

根据本公司所订立的《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对于如何处理公司不动产所带来收益的相关规则来看,通常首先会关注股东之间是否存在明确的利润分享约定,如果有相关约定,那么首先应该按照此条款对利润进行分配;

如果未曾设定此类约定,则应遵循股东实际投资的出资比例来对此类利润进行划分。

除此之外,我们还须关注每个股东按照实际缴纳的出资比例以发放红利。

同时,当公司获得拆迁相关款项时,这些收益应当被用于在外地租赁并建设厂房,购买现代化的生产设备以及招聘全新的员工,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能开展更为巨大的生产经营活动。

个人或者企业拥有不动产以及其他资产自然会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然而,国家也可以在必须满足公共利益需求并且已经对土地使用权作出公平补偿的前提之下,可以依法对个人或者企业的私有财产进行强制性的征收。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合法的征收流程往往要求严格遵守诸多程序,如申报审批之前的公告程序、具体调查程序、听取各方意见的听证程序、正式申报程序以及制定并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一系列繁琐复杂的步骤。

总的说来,造成宅基地使用权走向消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因为双方达成了拆迁补偿协议,从而实现了拆迁的目标,此时,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也就随之消失;

第二种情况则是由拆迁方提出申请并按照法定程序启动司法强拆行动,然后顺利完成宅基地上房屋的征收工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公司拆迁款如何纳税

对于企业所获取的拆迁款项的税收问题,其实际操作过程颇为复杂。一般而言,关于企业从拆迁中得到的补偿款项,无论是针对土地、房屋还是其他建筑设施的补偿,应该根据每种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果这些补偿款项是由于政府政策性的搬迁而产生的,那么企业可以利用这部分资金来购买或者改善固定资产,并且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折旧费用或者摊销费用在企业所得税之前进行扣除。然而,在增值税方面,如果企业所获得的拆迁补偿款项并没有涉及到增值税应税行为,那么通常情况下不会被征收增值税。但是,具体的纳税金额以及纳税方式,仍然需要结合企业的财务状况、拆迁政策以及相关的税务优惠政策等多重因素进行全面考量。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向专业的税务顾问或者税务机关进行咨询,以便确保您的纳税行为符合所有的法律法规。

企业拆迁补偿款不能直接支付至个人账户,应打入企业账户。这是法律和国际惯例的规定,以确保企业实际收到款项。城市改造中的房屋拆迁需对被拆迁者进行补偿,对象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方式有产权交易补偿、价格补偿及结合补偿。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5.6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2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公司拆迁款打到公司指定个人账户可以吗
一键咨询
  • 168****31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1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6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5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7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2****80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4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2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5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1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2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0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5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2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0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为你推荐
公司拆迁款打到公司指定个人账户可以吗
企业拆迁补偿款不能直接支付至个人账户,应打入企业账户。这是法律和国际惯例的规定,以确保企业实际收到款项。城市改造中的房屋拆迁需对被拆迁者进行补偿,对象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方式有产权交易补偿、价格补偿及结合补偿。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法院强制拆迁是指拆迁的哪几项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申请强制执行,但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 二、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讼。 三、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 四、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6、超越职权;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62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公司借款不打进公司账户打进法人账户合法吗
公司资金转入法定代表人账户不一定违规,如支付薪资或发放贷款等合法操作。但单一股东主导的公司易出现财产界限模糊,不当处理易引发债权债务纠纷,尤其当公司资产不足以覆盖债务时,个人财产可能被强制执行。 同时,公司名义申请的贷款资金应存放在公司账户,不可直接汇入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否则可能被视作个人财产。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拆迁安置补偿是指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拆迁安置补偿是指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拆迁安置补偿是什么
拆迁安置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房屋征收补偿应当遵循民主决策、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拆迁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异地安置。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662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拆迁安置房指标能否买卖
[律师回复] 对于拆迁安置房指标能否买卖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只是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在实际生活当中,由于拆迁安置房与普通商品房之间通常存在着较大的差价,因而拆迁安置房交易行情还不错。
与普通的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交易风险大了许多。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在这漫长的五年时间里,房价的走势无论是谁都难以预料的。当房价大幅上涨之时,卖房者完全可能违约将房屋再次卖给出价更高的买方。

二,买方无法取得房屋再度拆迁的补偿利益。在城市扩展的过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迁安置房再次面临拆迁也并不鲜见。此时,拆迁部门所支付的补偿金往往高于拆迁安置房的交易价格,而买卖双方也因此对拆迁补偿金的分配时常发生争议:卖方认为,房子还没有过户,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属于卖方买方认为,房款已经全部结清,自己已经入住,则拆迁补偿款应当属于买方。从法律上来讲,拆迁补偿款应当仍然属于卖方。因此,卖方在已经收取了购房款之后,仍然有权获得拆迁补偿款。

三,易受不确定因素影响。交易时间过长,则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都将诱发纠纷。
拆迁安置房指标可以转让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拆迁安置房指标可以转让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拆迁安置房指标可以转让吗
安置房是国家对被征收土地、房屋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给予的补偿方式之
一,安置房指标是获得安置房的资格。该指标是否能够转让,不能一概而论,取决于该安置房的性质和是否附有权利的限制。
可转让指标:本属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原房屋的所有人,对该房屋被拆迁而获得的安置房,及安置房指标,属于一种财产性的权利,可以转让。在双方当事人就安置房或安置房指标转让事宜协商一致、签订合同的情况下,该转让合同系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有效合同。
不可转让指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是什么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来源于集体经济组织的分配,非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能获得该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的宅基地。农民因宅基地被征收而获得安置房或安置房指标,是农民因失去宅基地而获得的相应补偿,仍然具有专属性质,即其性质不因“地”换成了“房”而改变。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2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公司借款不打进公司账户打进法人账户合法吗
公司资金转入法定代表人账户不一定违规,如支付薪资或发放贷款等合法操作。但单一股东主导的公司易出现财产界限模糊,不当处理易引发债权债务纠纷,尤其当公司资产不足以覆盖债务时,个人财产可能被强制执行。同时,公司名义申请的贷款资金应存放在公司账户,不可直接汇入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否则可能被视作个人财产。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拆迁安置房指标可以转卖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拆迁安置房指标可以转让吗 安置房是国家对被征收土地、房屋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给予的补偿方式之 一,安置房指标是获得安置房的资格。该指标是否能够转让,不能一概而论,取决于该安置房的性质和是否附有权利的限制。 可转让指标:本属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原房屋的所有人,对该房屋被拆迁而获得的安置房,及安置房指标,属于一种财产性的权利,可以转让。在双方当事人就安置房或安置房指标转让事宜协商一致、签订合同的情况下,该转让合同系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有效合同。 不可转让指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是什么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来源于集体经济组织的分配,非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能获得该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的宅基地。农民因宅基地被征收而获得安置房或安置房指标,是农民因失去宅基地而获得的相应补偿,仍然具有专属性质,即其性质不因“地”换成了“房”而改变。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662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在城市规划区内,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在星沙拆迁能够产权调换吗
[律师回复] 房产互换是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在相互自愿的基础上,采用等价或不等价加补偿的方式相互交换住房的行为。它一般分为所有权互换和使用权互换两种形式。
房屋所有权互换是指换房双方各自均拥有所换房屋的产权,当交换房屋的行为发生后,双方不仅各自占用了对方的房屋,同时双方的产权也发生了更换;房屋使用权交换,是指双方在换房前各自拥有房屋的使用仅,交换后只是使用权发生了互换,产权仍归原房主所有。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可以互换的房屋主要有:
房产管理部门出租的直管房产、企事业单位自管房的职工住宅,以及自住的私房或所租赁的私房。
不能进行互换的房屋有:
房产权和使用权不清的房屋;部队、公安、司法、档案等部门和学校、军工企业等单位的房屋;属于违章建筑的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短期即将改造的房屋,未按规定赔偿的;未按规定缴纳房屋租金的;私自转让或转借、转租的房屋以及其他违反房屋管理政策的房屋。
房管部门直管公房之间的房屋互换,要到房屋的所在地的房屋经管单位或房屋调换站申请,并办理手续;单位自管公房之间的房屋互换,要向各自单位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手续,也可以委托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调换站代为办理;私房业主与公房住户之间的房屋互换,双方需先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公司借款不打进公司账户打进法人账户合法吗
公司资金转入法定代表人账户不一定违规,如支付薪资或发放贷款等合法操作。但单一股东主导的公司易出现财产界限模糊,不当处理易引发债权债务纠纷,尤其当公司资产不足以覆盖债务时,个人财产可能被强制执行。 同时,公司名义申请的贷款资金应存放在公司账户,不可直接汇入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否则可能被视作个人财产。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农村房子拆迁补尝指标还有吗
[律师回复] 农村拆迁户口不在农村怎么补偿拆迁地上物的补偿,非农与农业户口没有差别,但拆迁补偿属于地方政策,按照地方政策办理。如果对拆迁补偿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裁决或者诉讼到当地人民解决。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2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钱没打公司账户借条合法吗
钱没打公司账户借条是否合法要看借条是否符合相关要件,比如签订借条的双方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及借条内容符合其真实意志,约定的利息符合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是通过欺诈手段签订的合同的话,那么该借条是无效的。
10w+浏览
债权债务
行政诉讼中,拆迁案件是指被告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拆迁行政诉讼被告主体是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其第25条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由此可见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被告一般为一下两个: 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 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 二、人民政府。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 (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的内容是条例第13条规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人民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行政裁决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有无超越职权和等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 此外,笔者认为,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被拆迁人反悔的,拆迁人可以向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裁决,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也可以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企业拆迁 > 公司拆迁款打到公司指定个人账户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