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拆迁款打到公司指定个人账户可以吗

最新修订 | 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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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企业拆迁补偿款不能直接支付至个人账户,应打入企业账户。这是法律和国际惯例的规定,以确保企业实际收到款项。城市改造中的房屋拆迁需对被拆迁者进行补偿,对象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方式有产权交易补偿、价格补偿及结合补偿。
公司拆迁款打到公司指定个人账户可以吗

一、公司拆迁款打到公司指定个人账户可以吗

对于涉及到企业拆迁的补偿款项问题,法律明确规定其不可流入私人账户。由于与企业达成拆迁协议的主体应为该公司,根据国际惯例,此笔补偿款通常只会在企业账户上进行打印记录,而非在个人账户上出现。若未能依照约定执行,则可能意味着该公司并未实际收到拆迁款项,此时,公司有权向相关部门索取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拆迁款。在城市改造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房屋拆迁,无疑会给所有被拆迁者带来一定程度的财产损失。为了确保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拆迁方有责任对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受托管理人和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业管理者)提供相应的补偿。赔偿对象既包括自然人也涵盖法人。具体而言,房屋拆迁补偿可分为产权交易补偿、价格补偿以及产权交易补偿与价格补偿相结合等三种方式。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公司拆迁款股东如何分配

根据我司章程中有关处置公司不动产出息事宜的明文规定,通常情况下我们会先参照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利润分配约定进行操作。

如果各股东间已有明确的利润分配约定,那么我方将会优先按照此约定为各位股东分配利润。

若各位股东之间未能就利润分配问题达成共识,那么我方将遵循投资比例的原则为诸位伙伴分配利润。

第二点,各位股东有权依据其实际投资金额分得相应的红利。

在我司接收到集体用地征用补偿款项后,我们必定会将这笔补偿款项用于异地租建工厂、购买生产器具、引进新职员,以及开展全新的生产运营活动。

在这个过程中,房屋征收实际上是国家在公正地弥补了非国有资产损失后,所采取的一项强制性交易行政措施。

为了保证各项决策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我们必须始终以符合“公共利益”的需求为核心,并对相关土地使用权人予以充分且公正的补偿。

在涉及到征地拆迁实践时,法定的征收程序要求非常严谨,包括报备前的公示程序、详细的调查程序、公开透明的听证程序、严格的审批程序,以及敏锐制定和兑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

总的来说,征地拆迁过程中,合法的征收程序可以带来两种宅基地使用权消灭的情况。

一种是由于双方达成共识并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进而全面实现征收,在这种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也随之消失。

另一种可能的情况是,由拆迁方提出申请,依据法定的司法程序对宅基地上的房屋实行征收。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拆迁款打到公司指定个人账户可以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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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借款不打进公司账户打进法人账户合法吗
公司资金转入法定代表人账户不一定违规,如支付薪资或发放贷款等合法操作。但单一股东主导的公司易出现财产界限模糊,不当处理易引发债权债务纠纷,尤其当公司资产不足以覆盖债务时,个人财产可能被强制执行。同时,公司名义申请的贷款资金应存放在公司账户,不可直接汇入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否则可能被视作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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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拆迁是指拆迁的哪几项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申请强制执行,但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 二、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讼。 三、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 四、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6、超越职权;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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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补偿是指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拆迁安置补偿是指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拆迁安置补偿是什么
拆迁安置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房屋征收补偿应当遵循民主决策、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拆迁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异地安置。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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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指标能否买卖
[律师回复] 对于拆迁安置房指标能否买卖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只是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在实际生活当中,由于拆迁安置房与普通商品房之间通常存在着较大的差价,因而拆迁安置房交易行情还不错。
与普通的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交易风险大了许多。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在这漫长的五年时间里,房价的走势无论是谁都难以预料的。当房价大幅上涨之时,卖房者完全可能违约将房屋再次卖给出价更高的买方。

二,买方无法取得房屋再度拆迁的补偿利益。在城市扩展的过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迁安置房再次面临拆迁也并不鲜见。此时,拆迁部门所支付的补偿金往往高于拆迁安置房的交易价格,而买卖双方也因此对拆迁补偿金的分配时常发生争议:卖方认为,房子还没有过户,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属于卖方买方认为,房款已经全部结清,自己已经入住,则拆迁补偿款应当属于买方。从法律上来讲,拆迁补偿款应当仍然属于卖方。因此,卖方在已经收取了购房款之后,仍然有权获得拆迁补偿款。

三,易受不确定因素影响。交易时间过长,则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都将诱发纠纷。
拆迁安置房指标可以转让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拆迁安置房指标可以转让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拆迁安置房指标可以转让吗
安置房是国家对被征收土地、房屋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给予的补偿方式之
一,安置房指标是获得安置房的资格。该指标是否能够转让,不能一概而论,取决于该安置房的性质和是否附有权利的限制。
可转让指标:本属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原房屋的所有人,对该房屋被拆迁而获得的安置房,及安置房指标,属于一种财产性的权利,可以转让。在双方当事人就安置房或安置房指标转让事宜协商一致、签订合同的情况下,该转让合同系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有效合同。
不可转让指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是什么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来源于集体经济组织的分配,非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能获得该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的宅基地。农民因宅基地被征收而获得安置房或安置房指标,是农民因失去宅基地而获得的相应补偿,仍然具有专属性质,即其性质不因“地”换成了“房”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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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指标可以转卖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拆迁安置房指标可以转让吗 安置房是国家对被征收土地、房屋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给予的补偿方式之 一,安置房指标是获得安置房的资格。该指标是否能够转让,不能一概而论,取决于该安置房的性质和是否附有权利的限制。 可转让指标:本属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原房屋的所有人,对该房屋被拆迁而获得的安置房,及安置房指标,属于一种财产性的权利,可以转让。在双方当事人就安置房或安置房指标转让事宜协商一致、签订合同的情况下,该转让合同系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有效合同。 不可转让指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是什么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来源于集体经济组织的分配,非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能获得该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的宅基地。农民因宅基地被征收而获得安置房或安置房指标,是农民因失去宅基地而获得的相应补偿,仍然具有专属性质,即其性质不因“地”换成了“房”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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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规划区内,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在星沙拆迁能够产权调换吗
[律师回复] 房产互换是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在相互自愿的基础上,采用等价或不等价加补偿的方式相互交换住房的行为。它一般分为所有权互换和使用权互换两种形式。
房屋所有权互换是指换房双方各自均拥有所换房屋的产权,当交换房屋的行为发生后,双方不仅各自占用了对方的房屋,同时双方的产权也发生了更换;房屋使用权交换,是指双方在换房前各自拥有房屋的使用仅,交换后只是使用权发生了互换,产权仍归原房主所有。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可以互换的房屋主要有:
房产管理部门出租的直管房产、企事业单位自管房的职工住宅,以及自住的私房或所租赁的私房。
不能进行互换的房屋有:
房产权和使用权不清的房屋;部队、公安、司法、档案等部门和学校、军工企业等单位的房屋;属于违章建筑的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短期即将改造的房屋,未按规定赔偿的;未按规定缴纳房屋租金的;私自转让或转借、转租的房屋以及其他违反房屋管理政策的房屋。
房管部门直管公房之间的房屋互换,要到房屋的所在地的房屋经管单位或房屋调换站申请,并办理手续;单位自管公房之间的房屋互换,要向各自单位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手续,也可以委托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调换站代为办理;私房业主与公房住户之间的房屋互换,双方需先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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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没打公司账户借条合法吗
钱没打公司账户借条是否合法要看借条是否符合相关要件,比如签订借条的双方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及借条内容符合其真实意志,约定的利息符合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是通过欺诈手段签订的合同的话,那么该借条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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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子拆迁补尝指标还有吗
[律师回复] 农村拆迁户口不在农村怎么补偿拆迁地上物的补偿,非农与农业户口没有差别,但拆迁补偿属于地方政策,按照地方政策办理。如果对拆迁补偿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裁决或者诉讼到当地人民解决。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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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个人账户可以接受公司账户的转账吗?
公司法人个人账户可以接受公司账户的转账,但是在两个账户的转账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转账金额要数目小,次数少这两个基本条件。转账成功后,财务人员还需要特殊的做账方法做账,得和一般的做账方法相区分。最后还要注意被税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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