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调岗位我不去离职公司该补偿吗怎么办
若贵司对员工岗位进行调整但缺乏合理性,例如将其调配至存在惩罚或侮辱性质的岗位,亦或是大幅度削减了员工应享有的薪资及工作环境等权益,进而导致员工选择不接受该调岗安排且因此离职的话,公司有责任支付其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然而,假如此次岗位调动是出于企业合理的生产经营需求,且并未对员工原有的劳动条件造成重大损害或实质不利改变,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若员工主动提出离职要求,可能难以顺利获得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公司调岗位我不去是否有赔偿
当雇主和劳动者决定对现有岗位进行调整时,是否涉及到任何形式的补偿,这要基于具体情况进行细致分析和判断。
首先,如果调岗事件被视为变更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重要条款的话,那么雇主必须事先与劳动者达成共识,在没有得到劳动者明确同意的情况下,雇主单方面做出调岗决定,原则上可能会被认为无效。
其次,若雇主出于生产经营的必要而提出调岗要求,并且该调岗行为具备适当的合理性,并不含有任何侮辱或惩戒性质,同时薪资待遇没有任何降低,也与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一定关联性的话,那么这样的调岗行为便可视为有效。
在此种情况下,作为受聘者的劳动者有义务遵循并履行。
最后,如果劳动者因自身原因无法胜任原工作,雇主同样有权力对其岗位进行相应调整。《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调岗位我不去有赔偿吗自行离职怎么办
当面临在公司内部岗位调动时,若此种调动并不具备合理性与合法性,那么,倘若您拒绝接受新的工作安排,从而导致贵司解除与您之间的劳动关系,您则有机会获得相应的赔偿。在做出上述判断前,我们必须全面分析此次岗位变动是否依据于公司日常运营所必需,亦或是这次变动是否对您的薪酬待遇以及其他劳动条件带来了严重伤害性的改变,此外还应评估其是否伴随着侮辱性质或惩罚性的举措。当然,若您选择主动辞职,通常而言将无法获取相应的赔偿金。然而,若贵司未能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向您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或劳动环境,或者未能按时且足额地支付您的工资,甚至是没有依法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等法定行为,您可据此作为理由解除与贵司的劳动关系,并有权要求贵司给予经济补偿。在此,我们强烈建议您慎重考虑自己的离职决定,同时务必妥善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
若公司调整员工岗位不合理,如调至惩罚或侮辱性质岗位,或大幅削减薪资及工作环境权益,员工拒绝调岗并离职,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反之,若岗位调整基于企业合理经营需求,未对员工劳动条件造成重大损害,员工主动离职可能无法获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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