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期间需要上班吗
在劳动争议仲裁期间,雇员通常需继续工作。但如果存在合法合理原因,如公司计划解雇或工作环境对健康和安全构成威胁,可考虑请假或停工。未经允许擅自离岗,可能被视为旷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劳动仲裁期限是几年
劳动仲裁时效通常为一年,从当事人知晓权益受损起算。如遇不可抗力,时效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在职期间薪酬纠纷不受一年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后,须一年内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劳动仲裁期间怎样领取失业金
劳动仲裁期间申领失业保险金,须非自愿失业,如雇主解除合同,完成失业登记并表示求职。仲裁判决确认失业后,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附裁决书等证明文件,审核通过可领取。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在劳动仲裁期间,一般是需要上班的。除非您有合理合法的理由,比如公司明确表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存在严重危害您人身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等情况。通常来说,如果您没有正当理由擅自离岗,可能会被认定为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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