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工伤死亡赔偿项目及标准是多少钱一个月
企业员工因工死亡,直系亲属可领丧葬补助金(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六个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月领工资 40%,其他亲属 30%,孤寡老人或孤儿增加 10%)。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职工怀孕被辞退有补偿吗
孕期劳动者在受雇期间,享有来自法律的特别庇护与保障,用人单位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禁止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对其进行无理罢免。若用人单位于此期间滥用职权,擅自解聘孕妇劳动者,则由此引发的劳动争议中,劳动者将依法享有寻求赔偿的权利。通常情况下,所获赔偿项目将涵盖劳动合同解约赔偿金、产假工资以及哺乳期工资等多个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职工怀孕被辞退生产结束还可以起诉么
对于怀孕期间遭解雇的员工而言,在产后具备充足证据的前提之下,完全有权利向相关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在此类事件中,企业以各种理由辞退孕妇,构成严重的违规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关于对孕期女性劳动者工作权益的明确规定和强调。因此,建议当事人通过寻求法律援助的方式来捍卫自身合法的权益。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获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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