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倒闭股东需要承担什么费用
公司破产时,股东责任复杂。一般而言,若股东已履行出资义务且无不当行为,不需额外担责。但若存在出资不足或违规操作,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若公司破产因股东过失造成,股东还可能需赔偿公司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公司倒闭股东的钱怎么办理退回来
公司破产清算时,股东能否收回投资取决于资产状况。若资产足额,偿还债务后,股东按持股比例分配剩余;若资不抵债,股东可能损失全部投资,甚至承担额外法律责任。简言之,股东回收投资的可能性和金额,完全依公司清算后资产的多寡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三、公司倒闭股东工资怎样计算
当企业面临破产清算之时,股东实际所得薪酬之计酬,须视具体情形而定。若股东同时兼具该公司职员身份,对公司付出真实劳作贡献,则其应得资薪理应依照劳动合约所约定的薪资水平及实际工作天数予以结算支付。即便在公司破产清盘期间,员工薪资同样被列为优先受偿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公司倒闭时,股东可能需要承担的费用取决于多种因素。
一般来说,如果股东已足额出资,并且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没有滥用股东权利、逃避债务等违法行为,那么股东通常无需额外承担公司债务。
然而,如果股东存在未足额出资、抽逃出资、虚假出资等情形,就需要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此外,如果公司倒闭是由于股东的过错导致,例如股东违法经营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那么股东可能需要对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