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成承诺的条件是什么
构成承诺的基本要素有哪些
承诺,系指受邀约方被请求约定合同时,承诺愿意接受邀请方提出的条件进而确立其联结关系之明确意愿表达。承诺应满足以下各项必备条件:
首先,承诺应由受邀约方自发地作出,不可替代;
其次,该承诺需直接向邀请方发出,不得转移给第三者;
再次,承诺须于邀请方确定的有效期内送达对方,以确保及时性;
此外,承诺条款内容需与邀请方提议的条件保持一致,不得有丝毫偏离;
最后,承诺形式应符合邀请方提出的各项规定,不得违反。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如何判断合同中的承诺是否有效
合同中的承诺是否有效,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首先,承诺应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的意思表示,且内容需与要约的实质性条款一致。其次,承诺需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未规定期限的,应在合理期限内到达。再者,承诺的方式需符合要约的要求,若要约未规定,应以要约能够得知的适当方式作出。最后,承诺不得对要约进行实质性变更,若有实质性变更则视为新的要约。例如,要约规定以书面形式在10日内回复,受要约人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且内容未改变实质性条款,此承诺即为有效。总之,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的承诺才是有效的,能对合同的成立和履行产生法律约束力。
三、构成侵权的要件有哪些
构成侵权通常需具备以下四个要件:一是行为的违法性,即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或侵害了他人的法定权利。二是损害事实,指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实际损害,包括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三是因果关系,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联系,前者是后者发生的原因。四是主观过错,一般分为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损害仍积极为之,过失是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损害却因疏忽大意而未预见或虽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只有同时满足这四个要件,才构成侵权行为。
承诺是受邀约方对邀请方条件的接受表示,构成承诺的要素包括:受邀约方自发、直接向邀请方作出,且在有效期内送达;承诺内容须与邀请条件一致,形式符合规定。这些要素共同确保了承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