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年半n+1赔偿规则是什么
一年半N+1赔偿制度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依照有关法规政策以及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在本企业的服务年限将作为计算依据之一,员工每一整年度都有权获得相应期限的雇佣报酬。这里所提到的“N+1”,特指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于未提前三十天通过书面方式告解时,雇主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助。
其中,“N”代表雇主按每满一年便应向职工支付一个月的基本薪资(若用工时间少于或等于6个月,则按一整个年度计算;如果用工时间不足六个月,则按半个月的基本薪资支付),作为其经济补偿金的比例;而“1”则意味着职工一个月基本薪水的金额。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一年半经济补偿计算方式是什么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一年半的经济补偿为一个半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三、一年半经济补偿n+1规则的适用范围
“一年半经济补偿n+1规则”通常适用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n”代表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1”则是代通知金,即在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适用。
适用范围一般为: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等。
但具体适用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根据相关法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依据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公司应发放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如企业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N+1”模式的补偿。 其中,“N”表示按年限计算的经济补助,满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算,不足半年的为半个月工资;“1”代表劳动者的基本月薪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