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工伤后工伤缴费要停吗
当工伤发生之后,那工伤缴费一般可不能就这么停了。
工伤保险费那可是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得乖乖缴纳的,它的作用可大,就是为了在职工工作的时候要是遭遇了事故伤害,或者患上了职业病,能让他们获得相应的待遇和补偿。
在工伤认定以及待遇赔付的这个过程当中,用人单位就得一直按照法律规定去缴纳工伤保险费。
要是用人单位随随便便就把缴费给停了,那可就麻烦,会引发一连串的法律风险。
一旦职工被认定为工伤了,那他们可就依法能够享受到工伤医疗待遇,还有伤残待遇之类的。
要是用人单位停止了缴费,那后续的工伤赔付就很可能会受到影响,搞不好还会被劳动监察部门给责令改正,而且还得被处以罚款。
所以说,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工伤之后,一定得依法履行好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这个义务,可不能掉以轻心,不然到时候吃亏的可是职工,也会让自己面临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在遭遇工伤事故后,何时申请辞职可获取相应赔偿 根据常规操作规程,一旦在职员工在离职后成功地获得了工伤确认决断书,那么大约在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内,他就有可能荣获相应的赔付金。
在这个关键的过程中,这位即将受偿的员工需要保持所有与工伤确认决断书和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有关的必要资料的妥当保管,并以此为凭据前往当地社会保险承办单位办理赔偿申请手续。
在经历了严谨的审查程序之后,如果符合所有相关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将依据既定的赔款金额进行总额度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发生工伤后,劳务关系就不用赔偿了吗
在工伤事故发生后,其劳务关系是否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呢? 在劳务关系中,为他人提供劳务服务的一方通常并不会遭受工伤事故的困扰,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不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寻求合理的赔偿。
对于这些提供劳务服务的个人或组织来说,他们完全有权利去寻找导致自身伤害的侵权行为责任人,并请求其承担相应的支付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营养补助等项目的人身损害赔偿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在探讨发生工伤后工伤缴费要不要停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知道这只是工伤相关众多复杂问题中的一个方面。例如,工伤认定后的赔偿流程是怎样的,这与工伤缴费是否停止有着一定的关联,因为缴费状态可能会影响到赔偿的计算与发放。还有工伤康复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它也和工伤缴费情况存在逻辑联系,如果缴费停止是否会影响工资正常发放呢?如果您在工伤相关事务上,比如上述提到的工伤认定赔偿流程、工伤康复工资待遇等方面还存在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