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算离职吗

最新修订 | 2025-01-03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94人
专家导读 在法律范畴内,雇佣合同到期后员工不续签不等于离职,员工明确拒签属于合约自行终止。若合同有相关规定应按约定执行,一般用人单位无需为终止合同支付经济赔偿金,但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违规或违约致员工不愿续签则可能担责,员工拒签主要因合同终止,具体权责依合同和法规确定。
劳务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算离职吗

一、劳务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算离职吗

在严谨的法律范畴之内,无法将雇佣合同到期后员工决定不再续签轻易地等同于个人选择离职,因为离职往往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或者是被用人单位终止任用关系。

然而,当雇佣合同迎来到期日,员工表达出明确意愿拒绝继续签订,那么这便属于合约自行终止的情况。

假如在合同中有对于到期后不再续签条款进行了详细规定,那就应该按照约定执行。

一般的观念之中,在这种情景下,用人单位并不需要为终止劳动合同行为支付经济赔偿金

但如果在履行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侵犯了法律和法规,或者是违反了合同约定条款,从而促使员工产生不愿意续签的想法,那么这时他们就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总而言之,雇佣合同到期之后,员工拒绝续签主要是由于合同终止所引起的,这与离职有着本质上的不同之处,具体的权利以及义务关系还需要依据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以及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予以确定。

二、劳务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补偿吗

劳务合同期满公司决定不再续签,是否应给予相应补偿? 问:若用人单位未在劳动合同期满时续签,是否需要支付相应的补偿? 答:这主要取决于不同的具体情境。

若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再续签合同,则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在劳动者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下,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行为属非法性质,此时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金

然而,若是用人单位提供的新合同条件与原有合约标准同等或升高的前提下,劳动者选择不续签,用人单位便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合同待遇低于原来的水平,那么不续签的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请求获得经济补偿金。

以下情况视同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时间达到10年。

2.用人单位首次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或是国有企业在深化改革过程当中重新制定劳动合同,且在此期间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达到10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尚有少于10年的时间。

3.在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第三次续订劳动合同。

4.如果用人单位自某一日期使用员工开始至满一年为止,仍未与该员工签署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可视作用人单位与该员工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为: 1.经济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所工作的年限为准,每一年计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员工。

凡科期大于等于6个月但小于1年的,将受雇年限视作一年计算;工龄在6个月以内的,将获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2.如果劳动者的月薪超出用人单位以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发布的本地区去年职工月平均收入水平的三倍,则按此标准向其发放经济补偿金。

但值得注意的是,对其给予经济补偿的时间最长不能超过12年。

3.这里所提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未能依照法律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您可采取以下措施对此种情况予以妥善处理: 1.首先,您可以向劳动稽查部门反映此事,请求他们帮助介入与用人单位展开沟通协商,希望能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 2.其次,您也可以尝试向用人单位所在区域的地方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知识,欢迎随时向我们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劳务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有赔偿

劳务合同履行完毕,不再续签,是否有权获得补偿? 首先,若因单位方面不再续约而导致此类情况发生,那么必须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过期之后,若是由雇佣方即用人单位决定不再续签,将依法应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其次,关于员工方面主动不愿续约的情况,我们需要具体分析。

首先是假设公司方面依然保留或提升原有劳动条件的前提下,若员工仍决定辞去职位,则无需任何经济补偿。

其次如果是在公司降低原有的劳动条件时,员工选择不再续期,那么此时公司就有责任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探讨劳务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算离职吗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明确与之相关的一些重要情况。员工不续签劳务合同,虽然从某种意义上可视为离职,但还涉及到一些权益的处理。比如工资结算问题,需要确保到合同到期日的工资都足额发放。还有离职证明的开具,这是员工后续求职等活动所必需的文件。企业有责任按照规定为员工开具离职证明,注明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等相关信息。如果您对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后的工资结算、离职证明开具或者还有其他相关法律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7.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3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劳务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算离职吗
一键咨询
  • 131****54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6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3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6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4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7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3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2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1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1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1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1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7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3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8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连云港135****156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0****147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52****211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员工二次入职算不算续签?
员工二次入职,是指员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与另一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与同一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重新与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续签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当事人均有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意愿,经协商一致,延续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前者是断续的法律行为,后者是连续的法律行为,因此,二次入职不属于续签。
10w+浏览
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公司要续签,员工不续签的原因是,从去年开始公司经营内衣行业,为了节约成本,把在中国的工厂都转到孟加拉等偏僻国家,我工资是保底加效率,保底工资不会少,但变像减少我工资,例如单价特别低,这样情况我该怎么做,才能不续签还有赔偿
[律师回复] 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劳动者因个人的原因不想要续签,觉得自己需要换一个新的发展平台,那么就要办理离职手续,从公司里面合法规范的离职,那么,劳动合同到期该怎样办理离职手续

一,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不续签,公司不发放补偿金,不能领取失业保险

二,按合同到期的日期按离职流程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手续包括以下内容:交接工作退还各种公司财产,包含工作服、书籍、电脑、工具等物品核算考勤,结算当月工资,约定发放时间人事发送离职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等证明凭借离职证明、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就是说办理离职手续,交接工作和最后工资的结清可以同步进行。如果没有交接工作,那么最后的费用公司也可以不用结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合同到期不续签算离职吗?
是属于离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续签的可以立即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即可走人。
10w+浏览
合同事务
你好律师,我朋友现在工作的单位劳动合同马上就要到期了,想问下员工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吗,要注意些什么呢?
[律师回复]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03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3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合同到期不续签算裁员吗?
合同到期不续签并不算裁员,两者的经济赔偿标准是不同的,涉及到合同到期后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正常的经济赔偿金来赔偿,而强行裁员是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赔偿金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10w+浏览
合同事务
2018年3月,我姐姐从一家企业离职。离职之后我姐却发现她跟公司的劳动合同早就在2017年8月就到期了,但公司当时并没有提醒她,也没有续签这份合同。我姐是老员工漏了续签合同想向公司提出双倍工资赔偿,公司会答应么?
[律师回复] 您好,根据您的问题老员工漏了续签合同寻求赔偿,我有如下问题及建议:
1.未续签劳动合同但劳动者继续工作是否认为原来的劳动合同持续有效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十六条的规定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249号)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工作的,用人单位未提出异议,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而不等于双方之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持续有效,也不等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续签了一个新的劳动合同,而是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
1.若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及劳动者都没有意识到,这个责任应该由谁承担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以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若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未意识到续签劳动合同,则双方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二倍工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员工接到合同到期续签审批表不续签就要离职吗?
1、合同到期后可以立即走人。2、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
10w+浏览
劳动纠纷
试用期员工辞退手续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试用期是一般是用人单位和员工首次建立劳动关系后,为增加相互了解,为决定是否最终选择对方而设定的一定期限的考察期。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组成部分,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的长短取决于合同期的长短。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此外,即使劳动者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用人单位需要在试用期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快速解决“”问题
当前603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业主委员会补选手续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业主委员会补选手续问题解答如下, 业主委员会补选程序
业主委员会委员职务终止,有候补委员的,由候补委员依次递补。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将业主委员会委员职务终止和候补委员递补的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
业主委员会委员缺员,由候补委员递补后仍不足5人,或者后期物业的业主入住后需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补选业主委员会委员。
业主委员会委员集体辞职的,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可以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协助要求,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协助。
业主大会筹备程序一般是(各地会略有不同):
1、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业主大会筹备的申请报告;多数情况是业主要求成立,建设单位很少愿意早日成立业主大会的。业主应该主动向有关部门(主要是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要求设立业主大会的申请报告。有关部门会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有关筹备业主大会的材料,及时明确是否符合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
2、有关部门组织业主产生业主大会筹备组。上海规定筹备组成员全部由业主代表组成,但是其他地区都是由建设单位、居民委员会、警署、房地产主管部门代表和业主代表组成筹备组。
3、业主大会筹备组核实业主投票权、制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制订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业主代表产生办法,组织业主推选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在一个月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表决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
4、业主委员会产生之日起一周内推选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5、有关部门颁发备案证明,并办理印章刻制的手续。
关于业主委员会的选举规则,按照小区实际情况来制订,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明确。业主大会也可以专门制订业主委员会的选举规则。业主大会也可以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制订具体的业主委员会选举规则。
我们推荐业主采取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自荐并竞选的方式来产生。对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可以由业主代表投票正式产生,分歧较大的,也可以采取预选的方式产生。
公司裁员需要给员工办好哪些手续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公司裁员应该给员工办好哪些手续
如果公司确实因经营状况出现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需要裁员,那么公司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本人,否则就应当支付你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
另外公司应当按照你的工龄支付你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后一个月工资按照实际出勤天数支付工资。如果公司无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的,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公司应当支付你四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
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指前面的一二三
四)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
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3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怎样离职?
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可以直接办理离职的手续,因为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双方当事人就不受到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内容的限制了,也就意味着劳动终止了可以离职。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当中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公司裁员应该给员工办好什么手续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公司裁员应该给员工办好哪些手续
如果公司确实因经营状况出现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需要裁员,那么公司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本人,否则就应当支付你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
另外公司应当按照你的工龄支付你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后一个月工资按照实际出勤天数支付工资。如果公司无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的,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公司应当支付你四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
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指前面的一二三
四)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
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03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公司裁员应该给员工办好哪些手续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裁员应该给员工办好哪些手续
如果公司确实因经营状况出现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需要裁员,那么公司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本人,否则就应当支付你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
另外公司应当按照你的工龄支付你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后一个月工资按照实际出勤天数支付工资。如果公司无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的,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公司应当支付你四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
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指前面的一二三
四)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
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我朋友考上了公务员,现在他们单位要求他们将户口给迁移到自己的单位去,公务员迁户口手续是什么
[律师回复] 当事人想迁移户籍,需要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
  当事人或者户主凭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取得当事人户籍资料之后,当事人或户主再回到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公务员迁户口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劳务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算离职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