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中心城区城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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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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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状况:包括房屋的用途、产权归属、面积等。2、补偿方式: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3、产权调换房屋安置的标准、位置,临时过渡方式及期限。4、各种补偿、补助费用概算。
成都市中心城区城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不断加快,很多地区开始进行房屋拆迁,而在进行拆迁的时候一般都会作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针对不同区域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肯定是不同的。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成都市中心城区城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内容。

一、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状况:包括房屋的用途、产权归属、面积等;

二、补偿方式: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

三、产权调换房屋安置的标准、位置,临时过渡方式及期限;

四、各种补偿、补助费用概算;

1、被拆迁房屋补偿。实行货币补偿安置的,按照被拆迁房屋评估单价乘以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确定。实行住宅产权调换安置的,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按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分别调换,根据市场评估价结算套内建筑面积价差,拆迁人免收公摊面积补差款。

2、政策性补偿:包括被拆迁人安装电话、有线电视、宽带、天然气、电表和空调移机等政策规定的补偿费用。标准如下:

电话移机:住宅58元/部,非住宅:158元/部

空调移机:200元/台

有线电视迁装:340元/户

宽带迁装:320元/户

一户一表:1200元/户

天然气初装费:3200元/户

3、政策性补助:包括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和搬家补助费

临时安置补助费:以被拆迁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按地区类别标准付给被拆迁人。被拆迁住房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按50平方米计算。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一次性发放6个月。

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拆迁商业、办公、生产用房等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以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区职工平均工资收入为准,由拆迁人按照被拆迁房屋社保部门核准的从业人员(不含临时人员)支付。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一次性发放3个月补助费。

搬家补助费:住房按户计算,每次1200元, 实行过渡安置的,按2次发给;非住宅由拆迁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拆迁人负责搬迁。

4、政策性补贴:包括购房补贴和物管费补贴

购房补贴: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住宅按被拆迁房屋评估价的30%给予购房补贴;非住宅按被拆迁房屋评估价的20%给予购房补贴。

物管费补贴:对选择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按普通商品房建筑面积90平方米、1元/平方米·月的标准一次性给予5年物管费补贴。

5、提前搬迁奖励

拆迁人对提前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完成搬迁并交付被拆迁房屋的,可按项目拆迁工作实施方案给予不同档次的户奖,户奖每户不超过6万元。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另给予每平方不超过500元的面积奖。

6、临时建筑、违章搭建、无证房屋的补偿

按照不同情况,可参照有证房补偿、给予工料补偿、或不予补偿。

看完小编整理的内容后,相信大家对成都中心城区城镇房屋拆迁补偿的内容有所了解了吧。房屋拆迁工程浩大,在进行拆迁之前需要先经过审批、研究,同时还要做好对被拆迁户的安置补偿工作。更多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面的法律知识,请你到律图网站进行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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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屋拆迁补
偿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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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
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
补助和奖励。
我们这一期只能讲被拆迁房屋的价值,
其他的我们以后
再讲。
补助和奖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很多拆迁户怕错过了奖励的期
限而接受了不合理的拆迁补偿。

房屋的价值受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
积、土地使用权等因素决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
十九条规定,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什么是类似房地产,
是与被
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土地使用
权等相同或相似的房地产。
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是评估时点与被
征收房屋类似的房地产的市场价。
评估时点是市县政府发布房屋征收
决定公告之日。
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既包括你房屋的价值,
也包括
了你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很多人对这一点不是很清楚,
有的咨询时给我们说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
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
常交易情况下,
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
愿进行交易的金额。
你看拆迁补偿数额是由房屋的补偿数额和房屋所
占用的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数额两部分构成。
我要告诉你的是,
类似房
地产的市场价格既包括你房屋的价格,
也包括你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
用权的价格。
就好比你向开发商买商品房一样,
开发商给你的价格有
四部分构成:
一是开发商向政府卖土地使用权的费用;
二是建房的成
本费用;三是国家向开发商收取各项税费;四是开发商的利润。开发
商向政府买土地使用权的费用就是你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的费
用,
所以说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既包括了你房屋的价格,
也包括了
你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的价格。
想问下城镇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谢谢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第二十二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二十三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第二十四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第二十五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第二十六条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第二十七条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第二十八条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第二十九条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三十条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第三十一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二条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第三十三条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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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 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 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 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 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关于城镇房屋拆迁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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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安置房离婚了,房产是拆迁后的还是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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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2、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另一方也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3、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4、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夫妻双方在与父母共同生活期间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另外还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况。前两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占安置房所有权的分额有较大悬殊,在具体分配房屋时,应着重考虑所有权分额较多的一方,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后两种情况下,安置房所有权的主要分额是夫妻一方父母的,夫妻双方所占分额相对较少,应结合实际情况予以处理。在审理涉及房屋拆迁问题的离婚案件时,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做法:
一、依法分割。夫妻双方因离婚而导致夫妻关系终止时,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也终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坚持平等原则和采取各半分受主义,对妇女和未成年子女利益适当予以照顾。夫妻离婚时分割拆迁安置房也应当遵循上述原则进行。
二、调解处理。离婚案件中涉及到拆迁房屋处理的,只要关系到案外人的民事权利,只能进行调解。大多数情况下,促成当事人和案外人就拆迁房屋问题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仅就其中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对拆迁房屋处理意见中具有可执行内容部分制作民事调解书。
三、另案处理。通常情况下,只能就离婚问题和范围明确的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先行作出处理,而对涉及其他共有人权利的拆迁房屋的处理,可告知当事人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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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三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二十四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六条 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七条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十八条 拆迁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拆迁安置。
第二十九条 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三十条 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
第三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二条 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三十三条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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