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工伤鉴定书丢了该怎么办
工伤鉴定书丢失可按以下方式处理。根据《工伤认定办法》,工伤职工或其用人单位可申请补办。 首先,可前往作出该鉴定书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印。一般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明材料,以证明自身身份及与该工伤鉴定的关联性。 其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通常会有该鉴定书的存档,会为申请人复印鉴定书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用于后续的工伤赔偿、劳动仲裁、诉讼等程序。 所以,若工伤鉴定书丢失不用过于担心,按上述流程即可补办。
二、工伤鉴定书掉了该怎么办
若工伤鉴定书遗失,可按以下步骤处理。依据《工伤认定办法》规定,工伤认定决定书一般会有一式多份,用人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 首先,你可前往当初作出工伤鉴定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补办。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等),向该委员会说明情况,请求重新出具工伤鉴定书或提供工伤鉴定书的复印件,并加盖鉴定委员会的印章,此复印件具有与原件同等的法律效力。 其次,若所在单位留存有工伤鉴定书原件,也可向单位申请复印其留存的那份,并让单位注明与原件一致且加盖单位公章。
三、工伤鉴定书复印件有效吗
工伤鉴定书复印件一般不具有完全等同于原件的法律效力。 通常在法律程序和实际使用中,原件是最具证明力的。工伤鉴定书复印件在一些情况下可起参考作用,比如企业内部初步审核、与对方当事人协商时展示等。但当涉及到重要事务,如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待遇赔付、通过诉讼途径主张权益时,社保部门或法院通常要求提供工伤鉴定书原件进行核对。因为复印件容易被篡改、伪造,难以确定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若无法提供原件,可向作出工伤鉴定的机构申请调取档案材料或开具相关证明,以保障自身权益能顺利实现。
工伤鉴定书丢失确实会让人有些担忧。不过别慌,如果工伤鉴定书丢了,首先可以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印,他们会留存相关档案,能为你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效力等同于原件。而且,你还可以凭借复印件和其他工伤认定的材料,像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来维护自身权益。要是在补办过程中遇到繁琐手续或者对自身权益保障仍有疑虑,比如不清楚复印件在具体赔偿流程中的作用等问题,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依据你的具体情况,详细解答你的困惑,帮你顺利解决工伤鉴定书丢失后的一系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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