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加班时间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3-03
浏览10w+
潘鑫律师
潘鑫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3493人
专家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法加班时间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我国劳动者众多,所以我国法律特别重视劳动者的加班时间,在劳动法中对工作时间与加班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加班时间有别于工作时间,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后的额外劳动,所以,在加班时间的工资普遍高于工作时间。那么,相关法律关于劳动法加班时间具体内容是怎样的呢?

一、《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二、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 、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2 、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三、《〈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劳部发〔1995〕187号)

哪些企业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对于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的限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都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规定》的有关条款,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如何计发?其休息、休假如何确定? 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企业应当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以便安排劳动者休息。其工资由企业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和工资分配办法,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和完成劳动定额情况计发。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中秋节

(五)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五章 工资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有关加班费标准的相关知识: 加班、加点费习惯称加班费 加班工资倍数与时间计算: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一)8小时外加点:根据199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因此,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每天8小时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

(二)休息日加班:如果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200%的工资

(三)法定节日加班:根据最新劳动法规定,我国劳动者一年享有 11天法定假,即: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4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清明节,放假1天;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2日、3日);

(5)中秋节,放假1天

(6)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也就是说,以上日期就是法定休假日,如果在以上日期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300%的工资。

(四)计件工资时的加班加点: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综上,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对劳动法加班时间特别重视,对劳动者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对于劳动者在工作时间额外的劳动给予了高额的报酬。这样做,一方面有利于弥补劳动者的法定假日不能得到休息的遗憾的心情,另一方面也鼓励劳动者在加班时间积极认真地完成工作任务。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5.6千字,阅读时间约15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0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劳动法加班时间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2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1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6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4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5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3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8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6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0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1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6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7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6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41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8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增加子女抚养费规定的具体内容
我国法律规定因下列原因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 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 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 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你好,我们公司现在安排我晚上值夜班,咨询一下。夜间值班算加班吗?加班的具体规定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1、值班与加班确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报酬也有一定差别。值班是指用人单位为临时负责接听、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本单位有关人员在夜间、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轮流进行的值班,它不是为直接完成生产任务安排的加班。而加班是指劳动者在原来的工作岗位,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外从事原来的工作。
2、认定加班还是值班,主要看劳动者是否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或者是否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是否有一定的休息时间。
3、而具体到加班和值班的报酬问题,也是受不同规范调整的。有关值班的报酬,目前在法律上尚无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它是由单位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予以规范的,集体合同、单项集体协议、劳动合同有约定或有惯例的,可遵照执行;而加班工作是法定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必须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
一般来说,值班待遇是要比加班工资低。值班津贴到底什么样的标准才是合适的?这还需要企业和劳动者合理协商,通过职代会、工会或者集体协商的形式予以确定,而不要只凭企业一方说了算。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加班费规定具体有哪些
劳动法规定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超过8小时算加班,每天加班最多不超过三小时,每个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正常加班按1、5计算工资,双休加班按2倍。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昨天一个朋友打电话过来问我说关于2018加班费规定的问题,那么具体规定是怎样的呢?
[律师回复] 2018新劳动法:单位不给年休假?补偿标准要比你想象的高!平时生活中还是在单位上,我们都要有维护切身利益的意识,特别是在公司上班的职工,要学会利用劳动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很多人不知道年休假未休完或不给休,单位应根据情况进行补偿。不过,看了这篇文章,你就应该知道如何维权了!
年休假,是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该给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劳动者的带薪假期。这里,用人单位包括机关、团体、企业或者民办。年休假的年限是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来决定的。
带薪年假怎么休,如离职年假工资又怎么算?
1.年假安排及未休年假的工资
年假安排不应该由单位单方面决定,还应该在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并征得职工的意愿来安排年休假。如果用人单位工作上的实际需要造成职工不能休年假或者跨年度休假的,这类情况下,不许由职工的同意。
如果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职工未休年假的工资计算: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2.离职时年假工资
这种情况下,职工的年假没有修满,这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不足一天的不支付休假工资)。
折算方法:(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
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如果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未休假经济补偿,到底“补偿”了啥
平心而论,由于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落实还不到位,在现实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应休未休年休假的情况非常普遍,如果这些劳动者能够获得三倍工资的补偿,那么,他们不仅可以获得一笔收入,在精神上也可以得到慰藉。这种未休年假的三倍工资权益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成为带薪休假制度的公平替代制度,可以成为带薪休假制度的有益补充。
同时,未休年假的三倍工资权益也能够倒逼用人单位,尤其是企业、个体用工单位,重新核算比较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的成本——很多时候,三倍补偿工资比让劳动者带薪休假的成本更高。如此,很多用人单位在人力允许的情况下就会更倾向于选择成本较小的方案,同意、鼓励劳动者带薪休年假,这样的导向作用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比一般的说教、监管、督导更管用,有助于夯实带薪年休假制度。
经济补偿劳动补偿的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工作是用人单位每个月实际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在计算经济补偿时,以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或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试用期辞退能否得到经济补偿金?
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对经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证据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予以经济赔偿,赔偿数额大概为一个月的工资。即你可以拿到实际的工资加一个月左右的工资。
以上就是劳动法关于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一些补偿规定,相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劳动者是弱势群体。尤其是一些农民工,常年在外打工,了解的法律常识又不是很多,又不想在外地给自己找麻烦,很多用人单位就“钻了空子”,很多被辞退的员工都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10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刚毕业,在一家公司上班,国庆期间,领导要求我加班,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故想请问下加班工资劳动法是什么?
[律师回复] 第
一、新劳动法对加班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此外,《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第
二、新劳动法对加班费的规定: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5月2日、3日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倍支付工资。
  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今年中国节假日调整后的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
  以一个约定月薪为1500元的职工为例,他的日加班基数就是1500元除以21.75天即69元;如果企业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则应支付其不低于69元的3倍即207元的加班工资。
  5月2日加班,单位首先应安排补休,否则须支付两倍的日工资基数。
  此外,对于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在明确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时间的“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0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加班加点的条件是什么,加班加点具体有哪些条件
1、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的。2、在休息日和法定休假节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营业的。3、必须利用休息日或法定休假节日停产时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4、为了完成国家紧急任务及在旺季急需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任务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加工贸易合同范本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1、合同的标的。2、原材料供应。在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委托方送交料件的时间、地点,并应列明对料件品质、数量的具体要求以及栗托方来料、来件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处理方法。3、成品交付。4、耗料和残次品率。5、工缴费(6)对外运输(7)保险(8)支付。
10w+浏览
合同事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0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加班费具体应该怎么计算?
1、正常工作日安排加班的,需支付1.5倍工资。2、工作日加班费计算方式:月基本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3、休息日安排加班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需支付2倍工资。4、休息日加班费计算方式:月基本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等等。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你们好,请问轮班制加班工资计算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嗯?我的一个朋友加班加了好多天,还蒙在鼓里,不是清楚加班的时候 工资如何计算呢?谢谢
[律师回复] 你的工作时间属于不定时工作日。
不定时工作日是指每日无固定的工作时间.《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批办法》中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作时间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这些部门的职工可以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安排工作和休息。
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工作日的起点、终点及连续性不作固定的工时制度。不定时工作制适用范围包括无法用标准工时衡量工作的人员、工作性质特殊或机动作业的人员、其他不适合定时工作的人员。对于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企业的职工,其在法定节日(包括春节、国庆节等)、双休日期间工作都没有加班费。只有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员工,才可以不支付加班费。不定时工作制不适用于全企业员工,只适用于获批实行的特殊工种、人员。
所以说给加班费是合法的,给200%的工资还算是待遇不错呢,比较仁义的做法。同时还要提醒你注意:你和企业在合同是否签定不定时工作制的条款,而且是否经过行政审批,只有通过行政审批的,才有效。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10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大学毕业出来了,现在每天都在加班,加班工资还低,咨询下劳动仲裁加班工资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呢?
[律师回复]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对于2008年5月1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前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关系,劳动者追讨加班费的仲裁时效适用60的规定,若劳动者在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60日后才申请劳动仲裁,则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的请求将得不到支持。对于该60日横跨新法实施前后期限的情形,仍适用60日的仲裁时效。
对于2008年5月1日后仍存续的劳动关系,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2008年5月1日以前及以后的所有加班费。仲裁时效适用一年的规定,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算;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劳动者随时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争议 > 劳动法加班时间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