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权可以租赁吗?如何出租入地承包权?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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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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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2、《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
土地承包权可以租赁吗?如何出租入地承包权?

土地承包权的出租

具体参照《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十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由流转双方平等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 承包方与受让方达成流转意向后,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承包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

第十二条 受让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土地,禁止改变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

土地承包权出租的流程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37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土地使用权的租赁: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承租人的行为。其特点是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时间内转移,并多次按期结算租金,但土地管理部门不办理变更土地使用征手续,国家承认的土地使用单位仍然是土地出租者,租赁期满后,土地使用权归还出租者。

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登记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租,包括出租房屋等地上建筑物涉及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租登记。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应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五条办理,并在土地登记时注明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土地使用权出租登记后发给承租人土地使用权承租证明书。三十四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时,出租人应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  第三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在租凭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天内,按规定办理租赁登记手续。

根据以上所述土地承包权是可以租赁的,但要按照一定的程序签订书面合同和备案,采取正规的渠道办理相应的手续。万万不能口头承诺或者随意租赁,以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这是关于土地承包权可以租赁吗和其所需要的流程,小编搜集的一些相关的法律。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泰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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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土地面积、位置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土地 亩出租给乙方,出租土地的面积、位置及用途详见下表:
出租土地
总面积(亩)   出租地块总数(块) 用

出租





况 地块名称 面积 等级 地类 四至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说明:表格可调整,行数可增加)
  
二、出租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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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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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约定:
  
2、有关国家政策性补贴归属的约定:
  
3、出租土地被征收、征用依法应获得补偿费归属于的约定:
  
4、其他约定: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可以向乡镇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部门申请鉴证。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乡(镇)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部门备案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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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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