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在试用期解约有什么限制

最新修订 | 2024-06-17
浏览10w+
周盟律师
周盟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7112人
专家导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ArticleTitle}

劳动者在正式成为单位的员工前,都需要经历一段试用期,但即便这样,劳动者在试用期的权益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单位不能随意将其辞退。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单位在试用期解约有什么限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在试用期解约有什么限制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负有举证义务,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即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两倍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如何维权

面对用人单位利用试用期而设置的种种陷阱,劳动者一定要擦亮眼睛。

1、要注意用人单位与自己约定的试用期期限是否合法。

2、要注意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期间是否履行了相关义务。

比如工资报酬不能低于转正后的工资标准的80%,以及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就应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3、要注意保存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比如说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等。与此同时,劳动者还要注意避免不当维权,因为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定义务仅限于按照正式工资补偿违法约定的试用期期间的工资,劳动者不能利用试用期约定的期限“倒推”劳动合同的期限,延长原来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否则就违反了合同订立的自由原则。

综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单位在试用期解约有什么限制”的内容。此外,劳动者在实践中,还需要注意的是,在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得再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6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9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单位在试用期解约有什么限制
一键咨询
  • 143****74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4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0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8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1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1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5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3****41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4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1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7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8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4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2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0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试用期内单位解除合同的限制有哪些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w+浏览
合同事务
约定定金有限制吗,如何限制约定定金的数量
[律师回复]
一、如何确定定金数额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定金的数额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另外,定金合同订立后,经常出现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与约定的数额不一致的情况。实践中一般多交定金的情况较少,少交的情况出现较多。由于定金合同是在交付定金时生效,所以,对于少交的部分不宜强制履行。当事人接受了不足额的定金,实际上等于接受的定金额即为定金范围,对于未交部分,接受定金的一方无权再要求对方补交。因此,不论是多交还是少交定金,只要对方当事人接受了,就视为定金的数额发生了变化。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
二、当事人约定定金数额是否有限制定金具有惩罚性违约金性质,当事人违约时将丧失或双倍返还定金,因此,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过高,就会违背民法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而在实践中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过高现象严重存在,结果经常会导致一方不劳而获暴利,而违约方遭受严重的损失,为此有必要对定金的数额加以限制规定。我国《担保法》特设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也就是说,当事人双方可以在主合同的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限度内选择定金的数额。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高于该条规定的比例,则超过部分无效,应返还给交付定金人。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599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如何约定竞业限制,约定竞业限制单位是否要补偿
[律师回复] 一、如何约定竞业限制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义务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用人单位不得与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否则该约定就是无效的。
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符合签订竞业限制条件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而且该期限应是连续计算的。
二、约定竞业限制单位是否要补偿
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以后,赋予了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方面的义务,因此,单位应对签订了“竞业限制”条款的劳动者给予一定的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二款规定: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条款的同时,要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条款失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试用期内单位解除合同的限制有哪些
用人单位解除试用期内劳动者合同应当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1、款规定:劳动者“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一次解除合同,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9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单位约定竞业限制的人员有哪些
1、高层管理者,掌握企业大量商业秘密。2、技术研发人员,掌握企业技术秘密。3、高级营销人员,直接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资源。4、重要管理岗位的人员,如HR、财务管理、法务管理人员,许多公司关键资料都在他们那里。5、重要信息员,企业内的各种调研数据等都掌握在他们手里。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单位如何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才合法
1、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2、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10w+浏览
知识产权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9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单位能重复约定试用期吗
鉴于试用期从法律上主要是用来考察劳动者的初始工作能力,因此下列情形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再次约定试用期:1、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发生改制后,改制企业与用人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2、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全日制用工如何约定试用期?
[律师回复]
一、全日制用工如何约定试用期在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第一次用工时,一般会约定试用期。在试用期中,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的劳动态度和劳动技能进行考核,符合条件的转正;劳动者对新单位也进行适应。因此,在试用期中,劳动者的工资往往比转正后的工资要低,于是,有一些单位就利用劳动法对试用期的规定,采用短期用工,降低工资成本,甚至以试用为名,不给劳动者转正,或者将一些无需较长培训时间,技术含量低或可替代性的岗位,通过约定较长的试用期来规避法律,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对试用期作了详细的规定:全日制用工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对试用期期限也做了限制性的规定,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70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约定试用期。此条款为法定的禁止性条款,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即使在合同中有约定,也是无效的。
二、试用期买不买社保按照国家劳动保障政策,员工在入职第一天起,公司就有为其缴交各项社保的义务,不管是不是在试用期。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1994年《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按照国家劳动保障政策,员工在入职第一天起,公司就有为其缴交各项社保的义务,不管是不是在试用期。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关系 > 单位在试用期解约有什么限制
顶部